文档介绍:中山大学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落实整改任务的继续,是与党内集中教育相衔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发挥先进作用的经常性工作。根据《中山大学党委关于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中大党发〔2010〕13号)文件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开展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 动员部署(2010年5月—6月)
召开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书记会议,动员部署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各二级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组织学习中央、教育部、广东省委有关文件精神。
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二) 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争创活动(2010年7月—2011年7月)
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三)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争创活动(2011年8月—2012年7月)
继续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专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树立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十八大献礼。
二、结合实际,凝练载体,认真谋划和推进争创活动
教育部提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
各二级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这一目标,提出具有特色、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活动载体,使创先争优活动扎扎实实、取得成效。
(一) 学院(系)党组织主要应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学科建设、加强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凝练活动载体。引导党员教师争当教育改革的先行者、教书育人的模范、科学研究的骨干;引导学生党员带头学好专业知识、带头爱校尊师、带头树立良好学风、带头关心集体、带头服务社会,带头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二)机关部门党组织主要应从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广大师生、建设高水平管理队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方面凝练活动载体。推进机关的作风、制度和廉洁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树立优良作风的表率,改革创新的表率。
(三)附属医院党组织主要应从推动医、教、研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诊治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凝练活动载体。党员医护人员要在精通医护业务、树立医德医风、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创佳绩,争先进。
(四)后勤、产业集团党组织主要应从“三服务两育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者和职工队伍建设、增强经济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服务学校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