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届普通高中优秀校本课程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的
总结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启动以来我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实施经验,展示我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优秀成果,促进普通高中学校以校本课程为切入点,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科学人文素养,关注每个学生的不同发展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参加评选单位
全省普通高中学校
三、参加评选课程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参加评选的校本课程,要具备以下要求:
,经过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符合课程改革总目标,能满足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充分发展,体现学校办学宗旨,有利于办学特色的形成。
、合理、科学,充分体现课程改革对校本课程开发的要求,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
、科学性、实践性,严禁抄袭。
:课程开发背景;课程设计情况(课程目标,课程主要内容,实施办法等);课程实施情况;成果与反思等。
四、评选办法
。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评比要求,组织开展本地校本课程初评,并按照推荐分配数额(南昌、九江、上饶、抚州、宜春、吉安各8件;赣州12件,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5件),向省教育厅推荐优秀校本课程参加评选,于2011年6月25日前将汇总表及所有材料以纸质形式寄至我厅基础教育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xedu.。
2、省教育厅评审。省教育厅将于7月份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优秀校本课程进行评比,按照上报成果总数的10%、20%、30%,评出一、二、三等奖。
联系人:基础教育处张桂儿,电话:0791—623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