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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整合方案范文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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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整合方案范文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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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整合方案范文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精神,发挥xxx门职能作用,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铜川市20xx年铁腕治霾“1+7”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公安机关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任组长,市局党委副书记罗小鹏,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杨剑光,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仇仲虎任副组长,各分县局、交警支队、治安支队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铁仓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环境保护暨铁腕治霾工作会议和《铜川市20xx年铁腕治霾“1+7”方案》部署要求,立足自身,主动作为,严防、严管、严惩,全力以赴打好治污降霾攻坚战、持久战,实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
1、6月底前淘汰黄标车343辆;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
2、加强公共场所生活噪音治理,严格执行***禁限放规定,实施***禁售、禁限放。
3、严格限行措施,实施货运车辆、黄标车禁限行管理。
4、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货运车辆抛洒及违规入市问题。
5、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联合执法行动。
6、加强与环保、检察院的协作,按程序及时接受、侦办送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提前介入,侦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
7、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对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8、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管理。
9、牵头负责《铜川市铁腕治霾20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转型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
四、工作措施
1、优化车辆组成结构,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交警部门要全面执行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凡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同时,要分类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低速汽车。6月底前,要淘汰全市范围内剩余的343辆黄标车。
2、实施铁腕管控措施,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加强市区公共场所生活噪音治理,严格执行***禁售、禁限放规定,实现市区范围内噪音、大气污染源逐步减少。交警部门要牵头负责《铜川市铁腕治霾20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加快落实货运车辆、黄标车禁限行管理措施。5月1日前,完成各检查点、禁限行标志、电子诱导屏的设置,11月1日起,禁止无通行证货运车辆进入市区。
3、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升执法监管工作效能。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危险废物执法行动。交警部门要坚持治污降霾卡点值守,强化路面巡查管控,与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错时、定点、流动、夜间相结合,严厉打击涉及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货运车辆超载、抛洒、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违法。同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也要不断加强,最大限度程度减少公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危害。。
4、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构建铁腕治霾坚实后盾。治安部门、各分县局要按程序及时接受、侦办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要主动作为,提前介入,侦办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为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对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理。交警部门也要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保安全、保畅通,为全市铁腕治霾工作及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人员编制整合方案范文第二篇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
: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
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
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
: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
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
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
: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
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
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