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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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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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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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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的一般规定。
3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

厂安委会成员、各车间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副主任、安全专业监管人员。

,免发全部人员本季度末月安全管理奖。

、轻伤(含非列统)及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


“挂牌”竞赛中挂丙牌的责任单位。
,扣发主任、副主任安全管理奖____%。
(含____人)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
;
;
;
;
;
。 
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二)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____元/人次,不扣帽带____元/人次,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2、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____元/次。
3、不懂电器设备而玩弄者,使用电炉,乱接乱挂电线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并罚款____元。
4、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5、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____元/次。
6、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者,处以每处____元罚款。
7、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____元/次。
8、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____元/次。
9、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以罚款____元/人次。
10、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____元罚款,作赔偿所有损失。
11、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及以其它用电器,严禁电炉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炉并罚款____元,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____元。
12、罚款处理由安全员列出清单,批准后交财务科实施,罚款处理一经作出必须执行,在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
13、班组长每天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班组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各式各签订交底工作。
14、抓获破坏工程水电成品设施者(如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各种管子和和种接线盒及其它)发给奖金____元或视情奖励。
15、抓获破坏已做好的油漆成品者,发给____元的奖金或视情奖励。
16、抓获破坏机械设备者,发给奖金____元,或酌情奖励。
17、发生火灾时能积极投入灭火,成绩显着者,发给奖金____元,或酌情重赏。
18、在外来扰乱人员或工地内职工争吵及打架时能积极劝阻,效果步着,发给奖金____元,或酌情重赏罚分明。
19、抓获在楼内大小便者,发给奖金____元。
20、抓获偷饭盒者,发给奖金____元或酌情奖励。
21、拾金不昧者酌情奖励。
22、对其它违纪行为或案件,能及时制止或及时举报者,经调合核实,若确有其事,能按本细则对即对口奖励,不能对口的,则按其案件大小或对工程及损失程度酌情奖励。
23、所有罚款及奖励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报经理签字,由财会室从每月工资款中扣加。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____项目部
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三)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由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____倍以上____倍以下计算;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____倍以上____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 《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
(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
(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
(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第六条 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三)对发生较大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四)对发生一般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对煤矿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
(二)对发生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决定;
(三)对发生一般事故的煤矿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罚款的行政处罚,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所属分局决定。
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下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
第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的罚款;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至____%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至____%的罚款;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至____%的罚款。
第十二条 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____<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____通知》(安监总政法〔____〕____号)等规定给予罚款。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至____%的罚款;
(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的罚款。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造成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且有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节的,处____万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____万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情节的,处____万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亿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____亿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____万元的罚款:
(一)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瞒报特别重大事故的;
(三)未依法取得有关行政审批或者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拒绝、阻碍行政执法的;
(五)拒不执行有关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备或者设施的行政执法指令的;
(六)明知存在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
(七)一年内已经发生____起以上较大事故,或者____起重大以上事故,再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八)地下矿山矿领导没有按照规定带班下井的。
第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____%的罚款。
第十九条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下列规定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条例》和本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二十一条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其他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奖发放与考核办法(四)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运用严格的管理考核手段,全面开展“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建设活动,达到人、机、环境、管理诸要素的安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员无失误,系统无缺陷,设备无故障,管理无漏洞,环境无危害,安全无事故,制定云冈矿《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
一、入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