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不断加快,作为国家政权组织织形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而如何何充分发挥作为最基层的地方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镇、街道人人大的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民民主政治建设,则是人大工作作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我是是一个新建区,人大工作缺乏乏基础,没有现成的经验,面面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况、新问题,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路桥区人大按照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步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的指导,对各镇、街道人大在在行使监督权、提高人代会质质量、组织代表活动、促进区区域经济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治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有益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文就镇、街道人大工作中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以及如何进一步规范镇、街道道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代表的主体作用,推进基层民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作些探讨讨。
一、镇、街道人大工作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镇镇人大在闭会期间及街道人大大的法律地位还不够明确。虽虽然地方组织法已明确规定了了镇人大主席团的地位和作用用,并赋予了镇人大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等13项职职权,并明确闭会期间的工作作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来承承担,但对他们如何开展工作作,地方组织法却没有规定。。由于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只是具具体的个人,不能也不可能
代代替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履行行职务的权力和手段有限,缺缺乏法律依据,在职权上往往往也有名无实,开展工作仅凭凭个人威望和影响力,致使镇镇人大开展工作“底气不足””,存在一定的权力虚置现象象。对于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会,这是新形势下随着城市化化进程不断推进而出现的新事事物,是人大常委会新的工作作机构,在今后推进基层民主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将日益重重要。但由于现行法律的滞后后,对涉及街道人大工作的法法律地位与具体职责不明确,,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的的开展就缺少了必要的法律依依据,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以借鉴。如我区现有6个街道道,随着街道数量的增加和人人口的集聚,如何规范街道人人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已已经成为地方人大工作亟待解解决的新课题。
2、镇(街街道)党委、人大、政府(办办事处)三者的关系还没有真真正理顺。当前有个别镇(街街道)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不够,认识不足,政府(办事事处)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不强,导致工作中的错位、缺缺位、越位现象常有发生。具具体表现在:党委直接给人大大干部安排过多的具体行政事事务,有些甚至要求人大领导导分管政府某一项工作,使其其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做好人大大工作,对政府工作也无法实实施很好的监督;镇重大问题题的决策大都是由镇党委会议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作出,使镇镇人大的决定权流于形式,同同时也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
行行为;至于人大街道工作委员员会和同级党委、办事处的关关系,更是模糊不清,缺乏可可操作性。甚至有少数镇、街街道的人大干部对自己的职责责也认识不清,自己应该做什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误认为只只有从事具体行政工作才有成成就感,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可,因而甘愿“种别人的地,,荒自己的田”,地方人大的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3、、镇、街道人大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目前,,普遍存在镇(街道)只有专专职人大领导,而没有专门办办公室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现象象,尤其是作为一级地方国家家权力机关的镇人大,由于种种种原因,甚至出现“光杆司司令”唱“独角戏”的现象。。镇人大主席团的组成结构也也不够合理,不少镇人大主席席团成员中党政领导所占比例例过高,特别是政府领导占了了一定的比例,导致镇人大主主席团在监督政府工作时很难难开展,监督不到位,不利于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4、镇镇、街道人大领导的党内政治治地位偏低。目前来看,镇人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与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的法律地位和党内地位不不相称。在现行体制下,镇长长(街道办事处主任)都是同同级党委副书记,而专职的镇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主任)或副主席(副主任)在在党内没有任何职务,仅列席席党委会会议,甚至有的连党党委会会议也不能列席。镇
、、街道人大对本行政区域内一一些重大事项的决定只有发言言权,而无表决权。从法律意意义上说,镇(街道)人大有有权监督政府工作,要求政府府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在在实际工作中,镇长(街道办办事处主任)完全有可能否决决或绕开人大的监督,有的甚甚至直接给人大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安排参参与具体行政工作,使人大监监督处于尴尬境地。
5、镇镇、街道人大代表的结构不够够合理,代表素质不够高。镇镇、街道人大代表“三多”现现象(党员多、干部多、男性性多)和代表“官化”问题尤尤为突出,代表的整体文化素素质偏低,参政议政能力不强强,有些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时时根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