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顾问协议-并购标准版
圣康世纪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协议
签约地点: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月【】日
财务顾问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2016年月日共同签署于北京市朝阳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移动电话:
乙方:圣康世纪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11号商通大厦8层法定代表人:吴新杰
联系人: 移动电话:
丙方(实际控制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移动电话:
鉴于: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甲方就甲方拟进行的股权
/债权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事宜,愿意委托乙方协助甲方进行,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
2、乙方为一家专业提供财务咨询融资服务的公司,同意利用其在金融领域的资源和经验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3、丙方为甲方及其旗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意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股权/债权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事宜,并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财务顾问费用事宜。
4、甲乙丙三方通过前期沟通已建立了互相信任的良好合作基础。据此,三方根据中、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财务顾问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担任唯一的财务顾问,委托期限为: 6 个月,委托期限结束后,各方仍然就相关事项磋商,且未启动终止合作的相关程序的,视为合作期限自动延期 6个月。就甲方本次融资项目提供顾问服务,乙方接受委托。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为甲方引进股权/债权投资的资金方。具体投资条件乙方协助甲方与投资方协商确定。
为甲方推荐有意对甲方进行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协助收购方案的确定,并且有权参加定增的出资。
为甲方提供辅导、咨询服务和交易方案的设计,协助甲方开展融资路演等活动。
凡是由乙方为甲方推荐的投资方包括上市公司,如在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完成对甲方的股权/债权投资或并购,则甲方和丙方均须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财务顾问费用。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接受乙方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要求乙方委派足够的、优秀的项目人员参与服务;要求乙方协助协调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要求乙方解答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处理须完成的其他工作。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与该本次融资活动相关的详尽资料,并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该等材料不得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如果该等材料有更新的内容,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甲方应确保其相关人员全力配合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及时解答和处理乙方提出的相关问题,按照乙方提出的进度要求,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甲方明确知悉并理解,向乙方、中介结构或者合作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的详尽资料,甲方承诺全力配合相关工作。
甲方将依据乙方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建议、说明、推荐或意见自主做出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