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
第七章建筑消防设施基础知识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等
第一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种设置在建、构筑物中,用以实现早期火灾探测和报警、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进而实现预定消防功能的一种自动消防设备。
作用:
对早期发现和通报火灾, 及时通知人员疏散并进行灭火
以及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控制火灾损失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284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
系统设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构成。
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一般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电源等
1、触发器件
触发器件是指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自动或手动产生报警控制信号的器件。
①火灾探测器
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感烟探测器
感温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1)
火焰探测器
线型感温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