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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礼仪规范(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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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礼仪规范(2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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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礼仪规范
2、头发干净整齐,男同学不留长发:前额发下压不遮眉,头的两侧和后部发不超发界,两侧鬓角不盖耳,发尾要整齐。女学生发型整齐,不留长发披肩,长发不过肩,若过肩应扎起,前额发不能遮眼眉,发尾要整齐。男女同学均不得烫发、染发,不理奇异发型。
3、仪表大方得体,不准佩戴饰物,不戴墨镜,不涂口红,不描眉,不留长指甲,不准涂指、趾甲油和使用发胶等系列产品。
4、校园内坚持讲普通话,使用好“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礼貌语言,不讲粗言秽语,不骂人、不打架。
5、举止文明、大方,坐正、立直、行走稳健,学会运用微笑、点头、鞠躬、握手、招手、鼓掌等体态语言。
6、尊敬师长,见到教职员工要面带微笑并主动问好,行走时要主动给老师让路;上下课时要起立向老师行礼,课堂上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要站直;与教职员工共同就餐,要请教职员工先就座;进老师办公室,要喊报告或轻声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递送或接受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虚心接受老师的教导,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7、尊重、体贴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外出和到家时,要主动与长辈、父母打招呼。对长辈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不顶撞,不闹脾气,未经父母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8、热情待客,遇到来校参观的宾客,行走时要主动给宾客让路,回答问题要热情大方,要起立迎送、主动问候、微笑致意、招手道别。
9、尊重和帮助老、弱、病、残者,乘车让座、购物让先,尽己所能帮助他人解决困难。
10、参加集会时要肃静,宾客入场及退场时要鼓掌致意,集会结束,待教职员工及宾客走后方可退场。在大会发言时,要先向宾客、师长和同学致礼,发言结束要道谢,观看演出、比赛,要适时、适度鼓掌致意,不得起哄和喝倒彩。
11、异性同学交往要符合中学生的身份,严禁早恋。男女同学要以健康平实的态度进行交往,并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不得以活动、学****为借口,成双逗留于门窗紧闭或隐蔽的校园内外场所,男女同学不得有勾肩搭臂、搂腰、拉手、靠坐或其它亲密的行为。
12、网上语言要高雅、文明,尊重教职员工的人格,不得给教职员工起绰号。
13、按照上、下楼右行的规则,严禁在楼道内嬉戏打闹。
14、爱惜并管理好自己的校服,不得把自己的校服借给他人,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若有遗失,应告知班主任并重新购置。
中学生礼仪规范(二)
一、社团活动室的使用与分配由校团委总负责,校学生会社团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各社团明确使用地点和时间,安排值班人员进行日常清理和维护。
二、社团活动室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17:00—18:10,各社团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开放时间进行活动,不得擅自延长活动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规定时间以外进行活动的,必须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使用。
三、社团活动室是校内各社团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校外人员参加活动,必须经社团部向校团委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进行活动。其他组织或个人如需借用社团活动室,必须向校团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进行使用。
四、凡到社团活动室进行活动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管理规定。
五、社团活动室使用规则:
1、活动时间不得超过开放时间,不可以影响学校教学及个人正常的学****的时间。
2、讲文明、懂礼貌,活动期间不大声喧哗(社团活动需要除外)。
3、保持活动室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社团活动室内不可放置与社团活动无关的物品(如个人衣物和书籍等)。
4、注意用电安全,每天的活动结束后由活动人员注意检查,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离开时关门关窗关灯。
5、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社团负责人对所分配的活动室负相应责任,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清理工作,责任到人。
六、为不断完善活动室管理,也为了使活动室更好的服务于社团,各社团负责人须积极配合社团部的管理与监督。
七、处罚条例:
如有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者,违者第一次予以警告,取消违规社员本年度评优资格;第二次违反者,取消违规社员本年度评优资格,同时取消该社团本年度评优资格,该社团停止使用社团活动室一个月,;第三次违反者,取消违规社员本年度评优资格,同时停止该社团一切活动,取消该社团下一年度注册资格。违反情节严重者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由于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本规定(试行)即日起施行。
九、本规定(试行)最终解释权归海珠市第一中学校团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