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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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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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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为了贯彻呼和浩特市总体规划有关规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提高街区环境品质,完善街区综合功能,特开展《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如下简称本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划属于控制性具体规划层面的规划,为历史文化遗产和风貌的整体保护及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根据。
本规划由呼和浩特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2月29日起施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9月1日起施行)
《都市规划编制措施》(4月1日起实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规划编制规定》(试行)(11月16日起实行)
《都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原则》(GB50137-)(1月1日起施行)
《呼和浩特市都市总体规划(—)》(阶段成果)
《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阶段成果)
《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备指引》
国家和呼和浩特市有关法律、规定及技术原则

本规划是指引保护与建设的法定文献,为历史文化保护、都市建设和都市管理提供根据。
本规划对土地使用、建筑保护与更新、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绿化与公共空间、市政基本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控制性规定和指引性建议,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编制修建性具体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当遵守本规划的规定。

本次规划范畴涉及塞上老街-大召、席力图召-大盛魁(圪料街)两个历史文化街区。
塞上老街-大召历史文化街区,东至大南街,南至鄂尔多斯大街,西至西顺城街,北至三关街,。
席力图召-大盛魁(圪料街)历史文化街区,东至德胜街和小召前街,南至华龙社区道路,西至大南街,北至四眼井巷,。

(1)建筑组群具有老式宗教建筑形制
历史文化街区内以大召为代表的重要宗教建筑,采用藏汉式喇嘛庙形制,同步借鉴老式中式庙宇特色,整体带有鲜明的地区特点和民族特佂。
(2)历史文化街区空间体现老式都市风貌
塞上老街、大召前街、圪料街等街道具有独具特色的街巷尺度与业态形式,反映出呼和浩特市老式都市格局和生活风貌。
(3)历史文化街区功能与周边街区形成呼应
以塞上老街、大召前街为代表的街道构成了老式商业文化集中区域,区别于呼和浩特市中部以中山路为代表的现代商业文化区域。

(1)整体性和真实性原则
整体保护各类历史建筑、街道空间与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式各异的宗教建筑和配套公共建筑、路网布局形式、街巷空间尺度、周边环境氛围。保护重要的召庙、街道等公共空间资源,延续整体的都市历史文化脉络。保护特色文化活动、老式商业的保护、老式地名等非物质内容。
(2)分类保护原则
根据历史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现状的完好限度、都市空间的类型、环境特性和使用状况,采用分层次、分区域、分级别的分类保护措施,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定和整治措施,保持历史风貌的多样性并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3)可持续性原则
合理运用、兼顾发展,容许对某些建筑风貌不明显、建筑质量差的地段进行改造,完善功能及布局,优化地区环境品质和空间景观,更新设施,变化历史建筑的悲观保护状态,使历史建筑及其环境既保持风貌特色又符合现代的使用规定,提高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形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都市发展平衡、有序、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4)强化特色原则
尊重历史的原真性,强化街区的独特性。对有历史文化环境价值的建筑、肌理、空间布局、街巷尺度、绿化等真实的历史遗存和信息应尽量的予以保护和保存,并强化其特色,增强历史文化街区的特色和吸引力。
 

(1)规划目的
全力保护街区历史文化资源;突出民族特色和文化特色;完善历史文化街区都市功能;塑造有活力、有特色、人性化的街道空间;提高中心城区土地价值。
(2)整体定位
传承和展示独特宗教历史文化的旅游核心区,富有活力的老式文化商业街区。

(1)物质空间保护对象
对于物质空间特色的保护,从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和环境特色出发,同步参照现存的历史信息的类型和特点,将保护对象分为如下几项:
①       建筑
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严格保护或恢复;明确其她类型建筑的风貌特性与整治规定,涉及建筑物高度及其界面、风格特色等。
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为大召、席力图召;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9处,分别为大盛魁、元盛德、惠丰轩、小召牌楼、巧尔齐召家庙、财神庙、土默特文庙大成殿、弘庆召、观音庙。
 
②       空间
充足保护老式空间布局,增长必要的公共活动空间,加强历史街巷空间联系,延续历史脉络,维护历史形成的多种类型的绿化环境。
街区的公共活动空间重要有三类:街巷空间、广场、公共绿地。规划应充足保护塞上老街、大召前街等区域既有的街巷空间,大召、席力图召前广场,大召周边绿地。
③       肌理
保护街区内老式召庙的宗教建筑群、商业街的路网格局,保护大召、席力图召、塞上老街等区域的特色建筑肌理,控制构成肌理的地块大小、建筑尺度和街巷布局形式。
④       环境
规划应保护历史形成的各类型的社会文化与生活环境,保护众多的沿街绿化、古树名木与其他绿化环境。
(2)非物质保护对象
①       人文特色活动
规划应保护重要的历史场合及历史文化、社会生活和社会构造等方面的无形文化遗产。
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地方文化艺术,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式戏曲、老式工艺、老式产业、民风民俗等口述和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②       老式商业的保护
老式商业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符合本地民族生活****惯的、具有明显特色且不断继承发扬的商业、服务业。老式商业的保护重要涉及老式商业街区的保护和老字号的恢复与保护两个方面。
规划区内重要保护塞上老街老式商业街的历史氛围,继承和发扬老式商业文化的精髓。老式行业和老字号,以食品、餐饮、皮革与金属制品为主。
③       老式地名的保护
老式地名是以地名为载体在其内涵与相邻文化如历史、地区、民族、宗教、语言等交叉发展中形成的,承载着诸多文化信息的文化地名系统。
塞上老街、圪料街等老式地名是本地传承具有历史文化内涵和个体地区特点的称谓,应当进行保护。
 

保护范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畴、建设控制地带和风貌协调区。规划区范畴划分为核心保护范畴和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为规划范畴以外,原“归化城”区域(约220公顷)。核心保护范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划控制图则的有关规定。
(1)保护范畴
①    核心保护范畴是历史文化街区内保护建筑较为集中,空间格局保存完好、历史文化特性明显、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核心保护范畴以外的区域为建设控制地带。
②    拟定塞上老街-,席力图召-大盛魁(圪料街);塞上老街-,席力图召-大盛魁(圪料街)。
(2)核心保护范畴控制规定
控制力度为严格控制。
①       严格保护街区原有空间格局,保护街区内建筑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与色彩。
②    严禁进行对历史文化街区老式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改建、扩建活动。严禁破坏历史文化街区老式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她设施。严禁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拟定保存的绿地、街巷和古树名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