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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考试模拟真题每日练习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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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司法考试模拟真题每日练习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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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题】单选题
有关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
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合用任职回避规定
、缓刑一年。对其不必免除法官职务
《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明显。对其应予以奖励
,发现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立即将判决收回,做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其行为不违背法官职业规范规定
【答案】C
【考点】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
【解析】《法官法》第16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步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根据该条第4项,唐某父子并非上下相邻两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故不应合用任职回避规定,A项错误。《法官法》第1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惩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楼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能继续担任法官。该法第13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据此,对楼法官应当提请罢职,故B项错误。《法官法》第3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体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二)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引作用的;……”故C项对的。根据《法官行为规范》第54条,裁判文书宣布或者送达后发现文字差错的,按照下列规定解决:(一)对一般文字差错或者病句,应当及时向当事人阐明状况并收回裁判文书,以校对章补正或者重新制作裁判文书;(二)对重要文字差错或者病句,能立即收回的,当场及时收回并重新制作;无法立即收回的,应当制作裁定予以补正。判决书“误将上诉期15日写成了15月”,因影响当事人上诉权,属于“重要文字差错”。陈法官在送达后才发现错误,已经无法立即收回了,故“应当制作裁定予以补正”,而不应当“将判决收回,做出新判决书”。故D项错误。
【第57题】单选题
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对的的?
行政惩罚



【答案】B
【考点】行政强制的类
【解析】行政惩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违背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行的惩罚性措施。强制隔离戒毒不具有惩罚性,故排除A项。《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行临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的财物实行临时性控制的行为。”据此,行政强制措施具有性质之行政性、目的之非惩罚性、手段之直接性和存续之临时性等特性。强制隔离戒毒同步具有上述特性,故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本题应选B项。《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在于:前者作为一种行政执行,执行的是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而后者执行的是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之外的行政决定。故排除C项。《行政许可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强制隔离戒毒显然不属于行政许可,排除D项。
【第58题】单选题
甲为自己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批准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回绝履行,丙规定乙公司承当保险责任。有关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甲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



【答案】ABCD
【考点】诉讼时效
【解析】甲给丙导致的重要是财产损害,丙对甲享有的侵权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丙懂得或者应当懂得权利被侵害且懂得加害人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后,因丙不断向甲索赔,将导致丙对甲的侵权债权的诉讼时效多次中断的法律效果,自中断的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2年。甲批准赔款(债务人批准履行债务),又将导致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2年。因此,丙对甲享有的侵权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未通过,故A错误,当选。甲批准赔款后,丁为甲的债务提供担保。由于甲对丙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未通过,故保证人丁不得以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通过为由不承当保证责任,故B错误,当选。值得特别阐明的是,如果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此时保证人应当主张主债务人的抗辩,否则,承当责任后不得向债务人追偿。保险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保险法特别规定的,与侵权责任时效没有必然关系,故C错误,当选。《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她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祈求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懂得或者应当懂得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祈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懂得或者应当懂得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财产险,故丙对乙祈求支付保险金的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保险事故发生后,过了四年才向保险人祈求支付保险金,明显已通过了两年的时效,故D选项对的,不当选。
【第59题】单选题
大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小华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承认。时限届满后,小华公司提出尚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庭审时小华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大皮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小华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有关规定?
双方当事人合同拟定举证


,仍然组织质证
【答案】C
【考点】举证时限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告知书和应诉告知书的同步向当事人送达举证告知书。举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派原则与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状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承认。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告知书和应诉告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可见,A选项是合法的。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但当事人协商拟定举证期限则无此限制,B选项是合法的。《有关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合适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与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可见,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届满后不能再申请延长举证时限,C选项不合法,是对的选项。《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状况,拟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合适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阐明理由;拒不阐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因此,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也是可以组织质证的,D选项是合法的。
【第60题】单选题
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她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合用法律对的。有关法院对此案的解决,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的的?
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答案】D
【考点】审判监督程序
【解析】《高法解释》第390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合用法律对的、量刑合适的,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有关信息予以改正。”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