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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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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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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精密仪器室管理
第1条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精密仪器室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精密仪器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严格遵守本标准。
第四条程序内容
(一)仪表室应能避免电火花。
(二)精密仪器必须配备电压调节器,接地良好。
(三)仪器室应有空调设施,每天早上和下午记录一次温度和湿度。红外仪器室应安装除湿机。
(四)仪表室必须配备隔热和遮光窗帘。
(五)仪器室地面应能防止产尘。进入精密仪器室时应更换专用鞋。
(六)精密仪器室必须防震。
(七)非仪器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仪器室。
(八)检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程序、检查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九)在仪器室使用试验药物、试剂时小心操作,若有撒失立即处理,严防沾污仪器设备。
(十)实验完毕,及时清洁仪器设备,罩上防尘罩。
(十一)其他规定遵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第二部分微生物实验室管理
第5条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管理,以规范清洁消毒及无菌操作程序,确保检查的正确性,可靠性。
第六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
第七条适用范围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严格遵守本程序,确保微生物检验全过程的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第八条程序内容
(一)微生物限度检查室设置
1、内部布局:微生物实验室与普通工作室分开,并设有缓冲室。普通工作室中的洗涮,消毒、培养间等相对位置合理,配有更衣室。
2、缓冲间:在缓冲间有消毒液洗手盆,消毒毛巾及衣架挂勾,消毒鞋等,缓冲室和微生物实验室设置适当的紫外线杀菌灯和荧光灯。
3、微生物实验室应配备消毒容器5%甲酚(来苏儿)%新洁尔灭的消毒缸、酒精灯、镊子、接种棒、酒精棉球和火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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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消毒
1、微生物检验时实验前后的消毒处理。2、每次操作前用紫外线灭菌灯杀菌至少30分钟,用5%甲酚(来苏儿)、%新洁尔灭溶液或75%用乙醇溶液擦拭工作台和可能被污染的死角。在每次操作完毕后,同样用5%%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工作面及超净台四周,再打开紫外线灭菌灯杀菌至少30分钟。3、传递窗的清洁。
4、用湿布擦拭转移窗的所有表面,直到没有污渍为止。
5、%用新洁尔灭浸湿并拧干的干净布擦拭所有表面。
6、清洁顺序:从高清洁度一侧到低清洁度一侧。
7、清洁频率:使用前、后清洁。
8、不能同时打开转换窗的门。
第九条微生物实验室清洁度检查
(一)沉降菌按《洁净区(室)沉降菌测试规程》,微生物检验室超净台、每月测试一次,室内空气每季度测试一次。
(二)清洁工作台的测试结果应符合100级洁净级别要求,其他区域测试结果应符合10000级洁净级别要求。
第十条进入微生物实验室的操作点
(一)准备
1、洁净工作台按100级洁净区(室)要求,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时,至少10分钟后,其他区域按10000级洁净区(室)要求,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时,至少30分钟后,才能开始工作。
2、根据检验程序,将用具物品放入传递窗内,打开紫外灯照射30分钟,操作人员先用清洁剂刷洗双手,再用2%甲酚(来苏儿)、%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洗双手,用消毒毛巾擦干,依次换上罩、帽子、无菌衣裤及消毒鞋。凡进入微生物检验室后,不应该再外
出取物品,因此,必须计划每次检查中使用的项目,并准备好备用物品。进入微生物检验室后,应先用2%的甲酚(来苏儿)、%的新洁尔灭溶液或75%乙醇溶液擦拭工作台面、推车等,然后才能进行试品检验。
3、在检查操作过程中,不允许在所有操作中动作过大或过快,以免搅动空气。使用玻璃器皿应轻取轻放,避免破损,以防培养物扩散。
(二)在火焰附近区域操作。
(三)使用金属孕育设备,用前、用后均需灼烧灭菌。
(四)当灭菌瓶塞或试管塞落在工作台上时,一般不宜再用,应另换无菌塞。
(五)用吸管吸吮阳性对照菌后,应立即放入消毒槽进行消毒,切勿用嘴直接吸吹吸管。
第十一条其他检查操作
(一)接种用具带有蜡质、油质的培养物时,不应立即在火焰上灼烧,油性培养物在燃烧和灭菌前应在内焰中干燥,以免外溅污染环境。
(二)在接种培养物时,不应使培养物飞溅,避免污染或产生气溶胶。
(三)在打开供试品的应变管或其他安甑之前,应用碘酒或75%乙醇棉球消毒容器。刻痕用的砂轮、锯刀也应消毒,折断时要防止污染。
(四)在实验室观察平板培养时,一般不宜开盖观察,检验结束,可以开盖检查。
如取菌落或菌苔涂片、染色,或做玻片凝集试验时,在火焰区操作,盘子的上盖和下盖可以适当开槽。
(五)在涂片、染色时,幻灯片应固定在夹子中,切勿用手直接拿玻片,以防污染菌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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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使用过的载玻片应在消毒剂中消毒,再洗刷清洁。
(七)含有阳性细菌的培养基和其他暴露于阳性细菌的物品必须灭活,才进行一般的清洁操作。
第十二条事故处理
(一)假若无菌衣受污染,应脱下翻转包裹,把被污染的部分包在里面,送往消毒,经清洁灭菌后再用。
(二)因偶然打破盛有培养物的器皿,致使病原性的菌毒种外溢,污染了工作室及操作者的衣服和体表时,当事人应冷静,切勿乱动以免扩大污染面。让其他人用浸有消毒剂的毛巾或纱布盖住碎片,或将消毒液倒在污染区,待一定时间,先从外围至内逐步清理污染源,最后将衣物彻底灭菌。清理时应避免用手指收集玻璃碎片,以防损伤皮肤,发生病原性微生物感染或流行事故。
(三)一般来说,小面积的污染可以自行处理,较大范围时则请人协助。
第三部分理化室管理
第13条目的
规定了理化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
第14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理化实验室的管理。
第15条职责
理化检验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和使用。
第16条程序内容
实验室人员每天开始工作并进入实验室时,要认真清点实验室所用仪器,若发现有裂痕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一)实验室内严禁饮食吸烟,一切化学药品禁止入,实验容器不能代替水杯。
(二)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对于危险实验,应使用防护罩和橡胶手套等防护工具。
浓酸、浓碱等强腐蚀性化学品,切勿溅到皮肤上和衣服上。使用三***甲烷等有机溶剂时,一定要远离火焰和热源,使用完毕将试剂瓶塞严,放在阴凉处。
(三)保持室内安静,实验室内所有人员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物品。
(四)爱护实验室财产,如损坏玻璃和其他仪器时,应填写“玻璃仪器和设备损坏登记表”。如果仪器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实验室应保持整洁,禁止将固体物投入水槽,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废酸、
废碱应小心放入废液罐,切勿倒入水槽,以免腐蚀下水道。
(六)每个检查员都应该知道水、电、气等的阀门的开关位置,以备必要时关闭。
(七)实验室外来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和使用实验仪器。
(八)每日工作完毕,离开化验室前,实验室人员应做好地面工作、台面、仪器卫生。关好水、电、气、门、窗方可离开。
第四部分感官实验室管理
第17条目的
为保证食品健康安全,规定了感官实验室的管理要求。
第18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感官实验室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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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职责
检查员负责实验室的管理。
第20条程序内容
(一)每天检查人员开始工作并进入检查室时,要做好清洁卫生。
(二)保持室内安静,检查室的所有人员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物品。
(三)爱护检验室财产,非正常损害按价格赔偿。
(四)每个样品检验员应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应完整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五)对取回的样品必须摆放整齐,并按有关规定保存规定时间。
(六)检查室应保持整洁,禁止将固体物投入水槽,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小心到入废液缸。
(七)每个检查员都应该知道水、电、气等阀门的开关位置,以备必要时关闭。
(八)检查室的外来人员应遵守检查室的相关规定。
(九)每日工作完毕,离开检验室前,检查员应做好地面准备、台面、样品卫生。关好水、电、气、门、窗方可离开。
第五部分包装材料检验室管理
第21条目的
规定了包装材料检验室的管理要求。
第2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包装材料检验室的管理。
第23条职责
检验员负责包装材料检验室的管理。
第24条程序内容
(一)每天检查人员开始工作并进入检查室时,要做好清洁卫生。
(二)保持室内安静,检查室的所有人员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物品。
(三)爱护检验室财产,非正常损害按价格赔偿。
(四)每一厂家,每一规格都需要标准样品,以采购部提供的样品为准。检验员应为每个样品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应完整清楚,具有可追溯性。
(五)样品必须摆放整齐,并按有关规定保存规定时间。
(六)检查室应保持整洁,禁止将固体物投入水槽,以免造成下水道堵塞。
(七)每个检查员都应该知道水、电气等阀门的开关位置,以备必要时关闭。
(八)实验室外来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的相关规定。
(九)每日工作完毕,离开检验室前,检查员应做好地面准备、台面、样品卫生。关好水、电、气、门、窗方可离开。
第六部分附则
第25条
(一)所有违反本系统的行为应符合《员工奖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辑委员会起草、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
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质量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