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院陪审员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某某市人民法院
陪审员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16年7月4日,我院接到某法明传【2016】号文《关于转发省高院的通知》后,院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将人民陪审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同时向同级党委汇报近年来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情况,及根据今年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请示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某某市委表示坚决支持法院工作,并希望法院落实好“陪审员倍增计划”。
8月13日,我院向相关市领导汇报陪审员倍增计划相关工作进展,市领导表示,市委、市政府将从人员、经费等各方面坚决支持法院工作。目前,陪审员倍增工作正积极进展中。
一、人民陪审员现状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意见》之规定,我院于2009年4月启动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2016年3月,46名人民陪审员得以正式任命。目前,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6人,其中男性32人,女性14人;汉族46人;中共党员23人,群众23人;学历结构分布:本科学历13人,大专学历33人;职业分布为:党政机关16人,企事业单位6人,科研院校1人,城市普通居民8人,农村普通居民15人;地区分布:城镇人口31人,农村人口15人;年龄结构是:30岁以下的9人,31-40岁的25人,41-50周岁的6人,51-60岁的6人。组织推荐46人。
在我院司法实践中,46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各类案件审理,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100%。2016年,2016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888件,类型主要是:刑事案件78件;民商事案件804件,行政案件6件。人民陪审员制度施行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最多的50件,少的1件,还有个别陪审员未参与过案件审理。此外,我院在司法实践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亲和力强的优势,在调解、执行案件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促进案件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化解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人民陪审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陪审员素质参差不齐,法院培训力度不够。根据《决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素质。”陪审员都是非法律职业者,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的陪审员们,顾虑自己的观点不够专业、没有说服力,往往信服于法官的判决,只起到陪衬效果。虽然我们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但培训的次数少,人数少,培训内容也不够全面,导致陪审员法律专业知识不能得到实质性提高。
二是随机选任的要求落实不够。根据《决定》规定,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参加合议庭,但在实际操作上,因有的陪审员驻庭,有的未驻庭,为方便起见,实际操作中,一般只通知驻庭的陪审员参加审判,随机抽取并未实际落实。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倍增计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