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抑郁障碍的药物治疗
治疗目标
提高显效率和临床治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病残率和自杀率
提高生存质量,恢复社会功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治愈
预防复发
药物治疗(1)
药物治疗能有效解除抑郁心境及伴随的焦虑、紧张和躯体症状,有效率约60%~80%原则
诊断确切
全面考虑病人症状特点,个体化合理用药
剂量逐步递增,采用最小有效剂量,使不良反应减至最小,提高服药依从性
小剂量疗效不佳时,根据不良反应和耐受情况,增至足量(有效药物上限)和用足够长的疗程(>4~6周)
药物治疗(2)
原则
如无效,可考虑换药(同类另一种或作用机制不同的另一类药)。应注意氟西汀需停药 5 周才能换用MAOIs,其它SSRIs需2周。MAOIs 停用 2 周后才能换用SSRIs
尽可能单一用药,足量、足疗程治疗。一般不主张联用两种以上抗抑郁药
治疗前向患者及家人阐明药物性质、作用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对策,争取他们的主动配合,能遵嘱按时按量服药
药物治疗(3)
原则
治疗期间密切观察病情和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根据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药物治疗合并心理治疗
积极治疗与抑郁共病的其它躯体疾病和物质依赖
抗抑郁药物治疗策略
急性期
维持治疗期
全程治疗
巩固治疗期
概念
临床痊愈(完全缓解):指症状完全消失(HAMD≤7)
复燃:急性治疗症状部分缓解(有效,HAMD减分率>50%)或达到临床痊愈,因过早减药或停药后症状的再现,故需继续治疗以免复燃
复发:指痊愈后一次新的抑郁发作,维持治疗可有效预防复发
区分复燃和复发,有时是困难的,也是人为的,但此概念颇重要,对临床有指导意义
急性期抗抑郁药物的治疗
控制症状,尽量达到临床痊愈
建议
足疗程
足量
药物治疗一般2~4周开始起效,治疗的有效率与时间呈线性关系,“症状改善的半减期”为 10~20天
患者用某种药物治疗6~8周无效,改用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可能有效
巩固期的药物治疗
从症状完全缓解起,持续4-6个月
在此期间患者病情不稳,复燃风险较大
维持期的药物治疗
维持治疗以预防复发
建议
首次发作: 6-8 个月
2次发作: 3-5 年
2次以上的发作: 长期治疗
维持治疗期后,病情稳定,可缓慢减药直至终止治疗,但应密切监测复燃的早期征象
一旦发现有复燃的早期征象,迅速恢复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