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一期)塔楼A标段
总承包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目录
一、致业主函 2
二、投标书 3
三、招标文件的响应 5
四、胜任程度及信誉 6
投标人企业概况及资格证明 7
类似工程经验情况一览表 8
现场条件类似的合同的施工经验表 10
投标人财务状况 11
投标人以往履约情况 13
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情况说明 15
公司上两年度工程质量获奖情况一览表 17
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18
类似工程经验 20
一、致业主函
阳光壹佰(湖南)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承蒙贵方厚爱,邀请我公司参加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一期)塔楼A标段(T1、T3、T5)总承包工程的投标,公司总经理陈浩谨代表公司全体员工深表谢意!我们将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与该工程投标竞争,争取承担该项工程的建设。为进一步增进贵方对我司的全面了解,诚恳地表达我司对承建本工程的决心与诚意,按照贵方施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优质、高效、低耗建好本工程,我司已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研究,愿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现正式报送本工程投标书。
如本投标书被接受,我单位将忠实地履行本投标书的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商签工程承包合同,承担承包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我们将以忠诚合作的态度积极予以配合。一旦中标,立即组建精干、执行力强的项目指挥班子,安排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调配精良的施工机具设备,投入充足的周转材料,以全优的质量、优惠的造价和良好的服务取得贵方的信赖。我们十分珍视贵方给予我们的这次机会。
此致
敬礼!
投标单位: 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
法人代表: 陈浩
投标日期: 2004年6月18日
二、投标书
由: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
编号:4303001001523日期: 2004年3月5日
致:阳光壹佰(湖南)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经视察长沙市阳光100国际新城(一期)A标段(T1、T3、T5)总承包工程现场,以及审查投标人须知、投标书、工程合同条款、设计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总计后,我/我们愿按照上述招标文件,按人民币元(RMB )的金额,或按上述有关总承包合同条件细则所确定的其它金额,承担上述整个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交付深化设计施工图及施工安装记录、竣工档案、物料供应、制造、运输、安装、测试、维修、验收及完成整个工程所需的其他工作。
2、如果我/我公司的投标书被接纳,我/我们保证(除另有所述)在接收到业主或业主代表发出接收现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立刻开始为本工程施工,并在总工期420日历天内准时交付本合同包括的工程,不致令本工程有所延误。各阶段工期必须在开办项目第5条所述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全部要求的工作,包括检测及竣工工程。
3、如果我/我们的投标书被接纳,我/我们将按本投标书附录“甲”的要求向业主提供相等于承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的(取千元以上之整数)由业主认可的银行发出的履约保证书。
4、如果我/我们的投标书被接纳,我/我们将按本投标书附录“乙”向业主提供五年保证,并与防水材料供应商向业主按规划或按业主/业主代表同意的内容提供五年材料质量保证。
5、我/我们将不会把投标价告知其它投标人。
6、如果我/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我们同意根据本投标文件所述,就上述之工程正式成为承包商。
7、我/我们同意在从规定回标日期起的一百二十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期间届满之前,本投标书仍然对我/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8、直到制订并签署正式协议书前,如果本投标书根据上述第6条被接纳时,本投标书连同业主书面接受(除非我方根据合同条件有足够而可接受的反对理由),将成为我们与业主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9、我/我们知道,直至业主对我们的投标书作出书面接受文件前,业主无意在投标阶段建合约关系。而业主亦无义务必须接受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书。
刘绍华于2004年6月15日拥有全权并代表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以授权委托人的资格,在本投标书上签字。
投标单位:(盖章)湖南省第三工程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解放南路289号
法定代表人:(盖章)
邮政编码:411100
电话:0732-8232342 0730-8264291
传真:0732-8265467 0730-8264291
开户银行地址:中国建设银行湘潭市雨湖支行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123号
电话:0732-8250814
日期:2004年6月18日
三、招标文件的响应
对招标文件报价范围的响应
我公司接到长沙阳光100国际新城(一期)会所总承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后,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和招标答疑纪要等规定范围的各项条款均已确认,无异议;一旦中标,此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