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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律师服务社主新农村建设
陈明李民
内容摘要:中国法治能否建立,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解决“三农”问题所需的法律服务能否得到满足。我国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现实问题,亟需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予以解决。一是许多争议发生在基层,但农村常常没有一名真正
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基层组织亟需律师提供服务树立法治政府形象;三是避免“官民冲突”,化解社会矛盾,构建
和谐社会需要律师参与;四是农民维杈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律师法律服务
同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闰,农民部来说,最明显的莫过于依法办事观念大威胁。
’’是中国社会各阶层中最大的群淡薄,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以力行政’。农民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较弱
体。巾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是农民法律知识的缺乏,不仅严重影基于法律知识的匮乏、法律意识的
以农村为根据地,我们要建没社会主义响其法律意识的增强,而且严重影响其淡薄,农民借助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实
法治国家,同样要止这条道路。中共中行为。对于合法权益的维护,是建立在现自己利益的意识也较弱。从广大农
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解决知法的基础之上,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无民维权的现实来看,他们很少通过合法
“农”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人知,因此,也就谈不上拿起法律武器来途径进行。如许多农民土地、住房被征
们大多仅仅是从经济角度考虑如何建保护,因为他根本不知自己有此武器。用、拆迁,征地、拆迁补偿款不到位,或
设新农村,并未将建设新农村纳入法制当权利被侵害时,法律知识的缺乏就影者到位后被层层盘剥截留、贪污,采用
轨道考虑。从农村现状来看,为建设新响其法律意识,从而影响其行为:请的是暴力阻止开发商施或者进行无
农村提供法律服务的力量严重匮乏,特求“有权者”或者‘有声望者”调解; 序上访,甚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方式
别是法律服务的主力军、沟通政府与民“忍气吞声”;“以牙还牙”。这几种途寻求解决;农民这些“维权”行为是运用
众的桥梁——律师,在农村可以用“微径导致的结果:一是农民相信各类权法律保护自身权益意识不强的“有力证
斯人”来表示。威,不相信法律;二是“能忍自安”;三是据”。除了传统“无讼”观念深刻影响之
置法律不顾,“以暴制暴”、“以牙还牙”。外,还有以下几个因素使农民不愿通过

、农村法治状况
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法律途径维权:
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农村的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他们的行为一是“不知如何打官司”。即农民
法治环境有了很大改观。但是总体来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在人民心中的形不知能不能诉讼以及如何诉讼。
说,与城市相比,法制化进程较为缓慢。象,而他们的行为又是与他们的法律意二是‘钉不起官司”。‘诉不起”主要
主要表现为: 识水平密切相关。由于农村基层干部是指诉讼成本太高,农民根本无力承担。
一广大农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文化水平一般较低,大多数很难吃透政是“不愿打官司”。尽管有些农
缺乏、法律意识淡薄策、法律精神;同时,由于他们只是具体民对法律略知一二,而且也有足以应付
法律意识是法律行为的直接支配因执行者,无权解释这些政策、法律。因这场官司的一定经济实力。但传统思
素。法律识缺乏的直接后果,对农民此,他们普遍法律知识缺乏,因而决定想中的“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