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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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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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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CDJJ-QP-17
编制: : A0
审核: 编制日期:2002年6月25日
批准: 生效日期:2002年8月1日
目的
为确保不符合按策划的方法得到控制、以确保作业质量,特制订本程序。
范围
凡不符合作业的识别、控制与后续的处理措施等均适用。
参考文件
ISO 9001:2000 Section
质量手册………………………………………………………【QM】
名词及定义
(无)
权责
预应力钢丝生产过程中不符合事项的控制:生产负责人/技术服务人员。
不符合事项的提出:各部门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审核人员/相关人员。
不符合事项发生原因的分析、研讨、纠正:责任人及相关人员。
不符合事项后续处理结果的追踪与记录:质检员/ 审核员/管理者代表。
工作程序说明
预应力钢丝生产和钢丝加工设备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生产车间是预应力钢丝生产和钢丝设备质量的具体责任者,在钢丝生产和钢丝加工设备过程中,车间必须实行严格的工序自检控制。
质检员在生产车间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检和批量抽样检验。
若生产车间未按规定进行工序自检控制,或连续三次发生不合格产品时,质检员应拒绝检验,并要求生产车间停机整改,此时,质检员应开立“纠正措施要求单”。
生产车间在调试机械过程中,造成的不合格原料应报废,不作为不合格品处理。
当钢丝产品和钢丝加工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质检员有权要求生产车间停机整改,查找问题出现的原因,若能立即调整,修正正确,经质检员认可后,生产车间可恢复生产,否则,质检员应开立“纠正措施要求单”。
不合格品的纠正,如:自检或专检发现不合格,应移出工位并进行标识,经相关工序返工后,再验收合格时转入下工序。
若在生产或实现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中,发现有连续不合格品和不合格项时,或重大不合格质量事故时需由质管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不合格品/项评审”工作,并填写《不合格品/项报告》
本公司对其它各类不合格的处理可采取相应的措施:
发现生产设备,设施不合格时,生产部应开出[纠正措施要求单]落实责任人予以纠正。
钢丝产品和钢丝加工设备现场安装不合格,生产负责人应责令安装人员进行纠正,并视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书面报告总经理。
对于客户投诉的不合格服务,应由接受投诉的部门开出[纠正措施要求单],由供销部负责配合各责任部门落实措施及纠正,并跟踪检查责任部门执行结果,填写好相应的记录。
对上级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