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产品认证更改的类型和程序
(CQC/PDC011-2002)
1.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申请认证过程中及获得认证证书后,对申请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及型号及关键零部件等的更改。
2. 产品认证更改的类型
商标更改
、型号更改
产品型号更改、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
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
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名称变化,生产厂没有搬迁
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厂没有搬迁
生产厂搬迁
申请人名称更改
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
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安全件更换
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
其它
3. 申请更改程序
持证人申请认证变更需填写“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持证人向产品认证处提出认证申请;,持证人向进行型式试验的检测机构提出申请;,持证人向检查处提出申请,。
持证人除需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外,还需按下列条款提交适用文件:
-,变更后的新证书如包含原证书信息(型号、商标),持证人需退回证书原件。
-,持证人需退回证书原件。
,申请时应另外提交新申请商标的注册证明或商标使用授权书。
-,申请时应另外提交申请更改后的产品名称、型号与原获证产品名称、型号间差异性声明(正本)。
,申请时应另外提交新增型号与原获证产品型号间差异性声明(正本)。
,申请时应另外提交减少型号的正式说明(正本)。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适用文件:
(一)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更名的批复;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当地企业登记机构开具的证明;
(四)地址登记机构开具的证明。
(五)其它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申请时应另外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