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用火制度_安全用火制度办法
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应制定规范的安全用火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安全用火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用火制度篇1 (一)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①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②使用明火、电炉等;
③在有可燃物品的场所临时用电,使用电动工具、电器设备,使用风镐、风动扳手,钢锯、锤击物体等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④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危险区域。
(二)凡有易燃可燃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律不准用火。
(三)凡在防火区范围内用火的,均需由用火的施工单位申请;现场安全员根据动火部位制定用火安全措施,负责安排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排监火人,填写用火许可证;由安全主任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核实用火安全措施后,签发用火许可证,批准用火(如当地主管部门要求报告的,按规定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
(四)必须坚持“五不用火”
即未经批准的用火许可证不准用火;没有用火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不准用火;未按规定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合格不准用火;用火时间、地点、部位不相符不准用火;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准用火。
(五)对用火许可证签发人的要求:
用火许可证签发人根据用火类别及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时,必须亲临现场认真进行检查,了解用火地点的条件、部位、环境和危险程度,审查安全措施确认可靠后,方可签发用火许可证。
(六)监火人的安全职责:
①接到第二、三联用火许可证后,对用火许可证内容详细看清,到用火现场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
②用火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后,将第二联用火许可证交给施工单位用火人。
③监火期间不能离开用火现场。
④用火时间、用火部位不符及安全措施不落实时,或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用火作业。
⑤用火完毕必须检查现场,熄灭余火,不留后患。
(七)用火人的安全职责
①接到第二联用火许可证后,要详细看清用火许可证全文,确认用火时间、用火部位、安全措施,并经监火人同意,方可进行施工用火。
②切实遵守“五不用火”。
③当用火环境发生变化出现异常,监火人要求停止用火时,用火人应立即停止用火作业,待监火人处理完同意继续用火时,方可恢复用火。
④用火许可证应随身携带。未办理用火许可证或时间、地点不符,或不符合用火安全措施要求,或监火人不在现场时,不论任何人命令,用火人有权拒绝用火。
(八)安全主任有权随时检查用火情况,如发现违反用火管理规定或用火会有危险时,有权收回用火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严肃处理。
(九)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法令、法规执行。
安全用火制度篇2 一、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设备配备齐全,并设昼夜明显标志,库房及木工棚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不少于干粉灭火器,制定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二、易燃品库房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三、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并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在动工。
四、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五、建筑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楼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六、木材存放安平面图布置并码放整齐。
七、木材远离库房,堆放不宜过多,垛与垛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及清运,以防引燃。
八、木工加工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负责。
九、电线和闸箱要远离易燃物。
十、油漆、稀料等要专库存放,保证通风良好,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十一、稀料应随使随领,剩余的材料及时交回,不得乱倒乱放,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制稀料。
十二、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三、氧气乙炔瓶分开存放,空瓶设标记单独存放,氧气乙炔瓶距明火间距不小于10米,氧气,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
十四、电气焊作业场地消除或隔离(覆盖)易燃物品,采取防火措施。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品,制定防火责任人,配备灭火器,确保施工
安全。
十六、冬季施工保温材料得存放与使用,必须配备灭火器。
十七、,消防器材周围3米不
准存放任何物品。
十八、职工宿舍一律采用非易燃物搭键。
十九、库房使用防爆灯,电源线全部穿阻燃管,库房有保管员得岗位责任制,库房内不准住人,门窗一律向外开,宽度不小于1米。
二十、宿舍灯具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十一、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十二、生活区内设置两组灭火器材,设专人负责,并严禁挪用。
安全用火制度篇3 第一条为加强用火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