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应制定规范的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学生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用电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校区的安全组织结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入住学生公寓的学生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等大功率的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一经发现,违章电器予以没收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与使用人处分。
第三条使用电源插座应随插随用,用后立即拔掉插销;宿舍内禁止使用使用充电器,在充电状况下,应与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四条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床头,在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使用蜡烛或蚊香等时应置放于安全的位置,以免发生危险。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禁止擅自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照价赔偿。依据相关规定给与使用人处分。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切实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八条宿舍出现用电故障,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向后勤处管理人员报修,并由其派人维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
第九条学生宿舍内照明设施由该宿舍学生使用管理,因违章用电造成寝室控电开关跳闸或使供电线路及其它设施损坏的,必须报宿舍管理人员,由总务电工修理,视责任承担工料费;如属人为故意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宿舍人员均摊赔偿。
第十条总务科与学生科对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情况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公共电器设施的完好和损坏;普通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拉电线现象;是否有使用明火(如燃烧废纸、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
第十一条宿舍管理人员、总务科及保卫科相关人员经学生科允许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第十二条学生应尊重、支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阻止和妨碍正常检查工作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放假离校,各宿舍最后一名同学离开时,应检查宿舍电源开关、用电设施、插座等情况,锁好舍门,做好离校登记。学校将为留校的学生统一安排集中住宿,没有学生留宿的房间将停止供电。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树立安全用电的意识,对违章用电行为,任何学生均有权举报。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篇2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职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职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