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店铺规章制度
考勤
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处以下给予警告,第二次扣除全勤奖,第三次扣除全勤奖加10元的处罚,10分钟到30分钟之内处以20元的处罚,30分钟以上,两小时以内,按旷工当天处理,两个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二天处理。一个月旷工达到3天以上(含3天),即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不结算工资) 当月累积迟到超过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给予严重警告1次同时处以100元的罚款
无故旷工1天扣当月3天工资,旷工半天扣当月1天工资,并给予处分。
加班按一小时4元计算,加班一天按一天30元计算!
除了员工正常的休息时间外,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准事假,遇有急事可以与同事调班,但须经店长批准;
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正规医院开出的病休证明、病历,经书面请假获准后方可休病假;如遇突发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允许电话向上级请假,但事后必须补交急诊证明,病假2天内不扣工资。
因工作离开卖场须知会当班同事。如遇个人急事经当班上级同意后,可获准15分钟以内外出时间,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能按时返回的视为迟到,擅自离岗的按早退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工服工牌
上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卖场,上班前必须佩戴号牌并着统一工服并互相检查,女生着淡妆(必须要有睫毛膏,腮红,唇彩,眉毛,统一眼影),扎马尾,流海不得遮住眼睛,工服工鞋(不可穿拖鞋)保持干净整洁,违者处以5元/次的处罚,如有多处不符合要求采取合并处罚10元/次
非工作时间不可佩戴工牌, 违者处以5元/次的处罚
工服应小心保管,勤洗勤换,不得有污渍、异味。如有遗失、玷污制服、工牌应及时报告,并且按公司要求更换或购买新制服、工牌。
(4) 穿着工服时,不能在公共场所有不良言形,以免影响店铺声誉,经发现以100元/次的处罚。
(5) 新员工入职领取工服2套、工牌1个,同时交工服押金,当季新工服发放未满3个月辞职、辞退的员工,从工服押金中按吊牌零售价六折扣除当季制服费用。(各店铺可自行调节)
注意事项
(1) 不允许用店铺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手机调到带震状态,放在店铺规定位置,下班方可取回,不允许再卖场和顾客面前接电话,违反以上规定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2) 工作期间店铺内不允许因私人事件长时间(三分钟以内)会客,违者处10元/次的罚款;
(3) 不允许在店铺内嬉戏、打闹、粗言秽语、聚众聊天或做两手叉腰、坐、靠收银台台等不雅动作,除开单,任何情况都不要围在收银台。违者处每项10元/次的罚款;
(4) 不允许在店铺内瞌睡,睡觉, 违者处以每次100元/件的罚款
(5)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辱骂及殴打,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6) 店铺财产如因个人原因遭到损坏,则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相应赔偿。造成严重者后果者将根公公司的处罚方案进行处罚;
(7) 禁止收银台堆放任何不相关物品,违者处以每次10元/件的罚款;
(8) 休息间不允许个人物品乱摆乱放,违者处以5元/次
入职、上岗、晋升、请假、辞职、离职、辞退、开除
一、入职
(1)入职手续
应聘者必须在店铺指定的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报到时,需向店铺提供以下有效证件方可办理入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