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宁波市in州区公司公司章程.docx

格式:docx   大小:24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宁波市in州区公司公司章程.docx

上传人:szh187166 2017/9/11 文件大小:2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宁波市in州区公司公司章程.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宁波市鄞州王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宁波市鄞州王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宁波市天童北路199号。
第三条公司由王爱民出资设立。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鄞州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
第五条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七条经营范围:主营机电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国家专控外)、纺织原料(除国家专控外)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方式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第九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与出资时间:
王爱民以货币(人民币)出资50万元,占100%,出资时间2006年
1月17日。
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四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五章股东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查询财务会计报告、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二)依照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三)依法转让出资;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五)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七)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八)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九)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十)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
(十一)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十二)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三)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四)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以下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出会议记录,在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执行董事
第十五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担任或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公司经理。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与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