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淄博分院刘铁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3 年 1 月 16 日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1-20132013年1月16日颁布
目录
一、总则
二、检测人员的能力要求和报考条件
三、考试方法与内容
四、考试机构
五、取证考试
六、审批发证
七、换证
八、监督管理
九、附则
附件及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定情况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例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经过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证》),方可执业,从事相应的检测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规定考核范围内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声发射检测(AE)、涡流检测(ECT),漏磁检测(MLF)。无损检测级别分为I级(初级)、II级(中级)和III级(高级),其中无损检测方法中的自动检测(AUTO)项目分为I级(初级)和II级(中级)。
一、总则
各种无损检测方法、项目和级别(以下统称项目)的划分见附件A。
一、总则
第四条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程序,包括考试和审批发证。
申请《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包括考试申请人和证书申请人),应当先经考试(以下简称取证考试)合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其授权的部门(以下统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检测人员证》。'
《检测人员证》有效期 4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无损检测工作的,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延续手续(本规则称为换证)。
第五条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承担检测人员考试的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统一公布。考试机构根据公布的考试项目、级别,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考试,未经公布的机构不得开展检测人员的考试工作。
一、总则
第六条考试机构可以按照统筹规划、满足取证考试需求和兼顾就近考试的原则,合理布局,设立区域性或者不同项目的考试中心(或者基地),依据本规则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展考试工作。
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检测人员的能力要求和报考条件
第八条 I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一)正确调整和使用检测仪器,
(二)按照无损检测作业指导书或者工艺卡进行检测操作;
(三)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
(四)遵守有关安全防护规则。
第九条 II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一)实施或者监督I级检测人员的工作;
(二)按照工艺文件要求调试和校准检测仪器,实施无损检测操作;
(三)根据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编制针对具体工件的无损检测作业指导书或者工艺卡;
(四)按照规范、标准规定,评定检测结果,编制或者审核无损检测报告;
(五)对I级检测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工作指导。
二、检测人员的能力要求和报考条件
第十条 III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一)实施或者监督I级和II级检测人员的工作;
(二)负责无损检测工程的技术管理、无损检测装备性能和人员技能评价;
(三)编制和审核无损检测工艺规程;
(四)确定用于特定对象的特殊无损检测方法、技术和工艺规程;
(五)对无损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定或者解释;
(六)向I级和II级检测人员说明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的相关规定;
(七)对I级和II级检测人员进行技能指导和培训。
未设III级检测人员的无损检测项目,II级检测人员可以承担III级检测人员的工作。
二、检测人员的能力要求和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检测人员的报考条件如l下: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学历、检测经历、专业培训经历等资历满足申请项目的要求(见附件B);
(三)身体条件能够满足从事申请项目检测工作的要求,至少单眼或者双眼的裸眼或者矫正视力不低于《标准对数视力表) (GB 11533-2011),颜色视觉能辨别和区分所涉及的无损检测方法规定的颜色之间的对比,
(四)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知识和技能。
持有有关行业或者专业组织颁发的II级、III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并且满足附件 B所列学历要求的申请人,可直接报考同等级别持证项目。
第十二条已将有Il级以上(含Il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