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赠与合同生效要件.docx

格式:docx   大小:27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赠与合同生效要件.docx

上传人:菲菲 2023/1/17 文件大小:2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赠与合同生效要件.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赠与合同生效要件 】是由【菲菲】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赠与合同生效要件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篇一:赠与合同奏效问题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未交托赠与财富有关法律问题辨

赠与合同是最常有、常用的民事合同之一
,我国对于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与民间交易****惯多
有切合。但正因为这样,与赠与合同有关法律细节问题也最简单被忽略或许错误理解
,致使合
同当事人出现不用要的纠葛和损失
。现摘要摘录一则以下
,与朋友们共飨,也欢迎朋友们责备
指正。
咨询事例:2012年10
月,陈某与张某夫妇与李某签订书面赠与合同
,商定由陈某和老婆张
某将其夫妇共有的坐落于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套房产无偿赠与李某
,两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手续,有关过户登记花费由李某负担等等
。同月,该赠与合同经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公证

2013年1月,在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以前
,赠与人之一的陈某逝世,没有留下遗言。
咨询人称,陈某生前与张某育有儿女三人
,均已成家,现另一赠与人张某及其儿女表示不再同
意为李某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为当事人隐私,隐去详细的姓名、房子坐落等)。
笔者已为咨询人作认识答
,现以上述事例穿针引线
,商讨以下几个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问题

一、赠与合同的建立。
赠与合同什么时候建立
?需要哪些要件?
回答这个问题,波及到理论界对赠与合同建立要件的界定
。赠与合同要件的组成,直接关系到
事例中当事人权益义务的架构和利益得失
,不得不慎重对待。咨询人在向笔者咨询以前
,已经
向法律服务网站、律师事务所、亲友挚友等多方咨询,获得的答案竟截然相反。有人以为赠与
关系没有建立,原由是房产没有过户
;有人以为赠与合同已经建立
,原由是两方签订了赠与合
同并经过了公证;有人更敢断言,赠与合同无效,原由是房产没有过户
、赠与人之一已经死
亡,诸这样类。其实,回答赠与合同建立要件问题
,第一应当对赠与合同的性质
,即赠与合同
是诺成合同仍是实践合同的理论辩议作出明确分析

(一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观点的澄清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划分,以合同的建立能否以交托标的物为要件
。一般状况下,人们实践
中不会故意划分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在理论上及详细的事例中进行划分
,明显的意义主要在
于合同建立的时间、标的物所有权、使用权转移时间及交易风险转移时间几个方面

所谓诺成合同,是指不以标的物交托为要件
,只需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建立的合同。
合同法及实践中大部分合同为诺成合同
,合同建立的要件为“要约+许诺”式。
所谓实践合同,另一种叫法是要物合同
,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需交托标的物才
能建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范围很小
,传统民法以为的实践合同
,如赠与合同、借钱合同、保
管合同样因立法的进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实践合同建立要件为
“要约+许诺、交托标的物”
式。
(二
)赠与合同为何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之所以出现这类不一样的认
识,
源于有关法律规定的矛盾及对法律合用的误判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贯彻执行
<中华
人民共和公民法公则>
若干问题的建议(试行)》第128
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
立,以赠与物的交托为准
。赠与房子,如依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
,应当认定赠与
关系建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依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
,受赠人根
据赠与合同已据有

使用该房子的
,
能够认定赠与有效
,
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
”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富无偿赐予受赠

,
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
“赠与人在赠与财富的权益转移
”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以前能够撤除赠与”
上述法律的规定对赠与合同建立规定了不一样的要件
,民通建议以为,赠与合同除赠与当事人意
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交托标的物才能建立,是实践合同;合同法例以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
同,只需赠与当事人两方就赠与意思完成一致即可建立
,没有规定赠与合同的建立一定以交托
赠与财富为要件,这与大部分诺成合同并没有二致
。何况,依据上下文的法律解说
,赠与合同只
有在建立的状况下才有撤除的意义
,假如赠与合同不是诺成合同
,即赠与合同在当事人意思表
示一致的状况下不建立的话
,那么,何来赠与人随意撤除赠与呢
?可见,民通建议的规定与合
同法的规定矛盾,怎样选择认定赠与合同建立的法律合用是重点
,合用的法律不一样,事例中当
事人的权益义务纠葛办理结果也会截然不一样
。固然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取消民通建议第128
条,但合同法是新法、上位法,依据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效劳高于下位法的法律合用原则
,
最高人民法院民通建议第
128
条因与合同法第185条的规定矛盾而不可以合用
。所以,赠与合
同是诺成合同,认定赠与合同的建立要件应当以合同法的规定为依照
,即赠与合同自两方赠与
意思表示完成一致就已经建立

事例中的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吗
?
议论合同能否合法有效应当以合同法的详细法律规定为范围
。那么,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
合同的确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情况及因存在第五十四条合同可撤除的情况而
被撤除的状况下,合同无效。除此以外,法院或许仲裁机构是不可以以其余原由宣布合同无效
的。所以咨询事例中的赠与合同
,假如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四条的状况,那么该
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的有效与合同的建立是不一样的观点
,赠与合同的有效无效与赠与
财富的交托也不可以混作一谈
,人们在议论赠与合同的问题上常常将两者混杂

重申的是,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建立
,与赠与财富交托及当事人一方
能否死亡没有关系。
三、赠与合同的赠与财富交托恳求权

受赠人能否能够恳求赠与人交托房产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答案是一定的:经公证的赠与合
同,赠与人死亡的仍应持续执行

(一)赠与合同交托的特别规定
。因为赠与行为是无偿的
,所以合同法在赠与合同建立后受赠
人的交托标的物恳求权问题上
,作出了与其余诺成合同不一样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
条规定,“拥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许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赠与人不交托标的物的
,

,
赠与合同中
,
固然赠与人负有将赠与
受赠人能够要求交托”所以
财富依照赠与合同的商定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可是除了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两类赠与
行为外,法律又规定赠与人能够在赠与财富权益转移以前随意撤除赠与
,而受赠人则无官僚求
赠与人交托赠与财富。
(二)赠与合同受赠人的交托标的物恳求权

依据《合同法》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
,在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赠与合同拥有救灾、扶贫等社会
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状况下
,受赠人能够要求赠与人交托赠与财富
。故,咨询事例中的受赠
人,能够要求赠与人交托赠与财富。
(三)赠与人死亡的赠与合同
,赠与人的继承人仍负交托赠与财富的义务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受赠人的交托赠与财富恳求权其实不跟着赠与人的死亡而消灭
,继承赠与财
产份额的继承人,有持续执行交托赠与财富债务的责任
。依据上边剖析,赠与合同已经合法成
立并经公证,受赠人得恳求赠与人交托赠与财富
,赠与人负向受赠人交托财富债务
。《中华人
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账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务,缴纳税款和清账债务以他的遗产实质价值为限
。超出遗产实质价值部分
,继承人自发偿还
的不在此限。”“继承人篇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附条件赠与合同之比较评析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级________________
武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附义务赠与合同与附条件赠与合同之比较
评析
院(系)名称:法学院
专业名称
:法学学生姓名
:张婷婷指导教

:罗昆
教授
○二
一三年六月bachelors
degreethesis
of
wuhan
university
and
theconditional
donation
college
:wuhanuniversity
subject
:science
of
law
name
:zhang
tingting
directed
by
:luo
kun
professor
june2013
郑重申明
自己呈交的学位论文,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获得的成就
,所有数据、图片
资料真切靠谱。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
,本学位论文的研究成就不包含别人
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对本论文所波及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的其余个人和集体
,均已在文中以明
确的方式注明。本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培育单位

自己署名:
日期:摘

跟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赠与如附条件赠与和附义务赠与被愈来愈宽泛地
使用,但因为人们对其特点不是很认识
,在详细的使用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诸多的问题
。本文通
过对附条件赠与和附义务赠与的观点
、性质以及执行上的规则三个方面的比较来睁开阐述
,对
两者加以划分,进而弄清了附条件赠与和附义务赠与的实质差别在于两者的限制对合同奏效的
意义不一样,附条件赠与的奏效需要所附条件的成就,附义务赠与中所附义务的执行对合同的生
效没有影响,进而为判断详细的赠与合同种类和解决了在当事人之间因特别赠与合同发生纠葛
时应当怎样办理的问题

,免得在详细的操作中出现误用混杂的情况

。重点词:附条件赠
与;附义务赠与;利益均衡
abstract
key

words:

the

donation

subject

to

collateral

obligations;

the
conditional

donation;

the

balance

of

interests

篇三:附条件的房子赠与合同
附条件房子赠与协议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两方为父女关系,乙丙两方为夫妇关系。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发完成协议以下:
一、赠与标的物
2013年甲方购置住所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所楼位于,面积为。
二、赠与奏效的条件
1、该住所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住持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赠与行为在住所楼房权证
所有权人仅为乙方一人状况下奏效

2
、丙方自发放弃赠与标的物在任何状况下的所有份额的房子产权
,详细包含乙丙两方离婚

乙方死亡等情况。赠与行为在丙方书写签订自发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申明
(附协议后)后生
效。
三、赠与的撤除
1
、所赠房子房权证上出现乙方以外的人
,赠与合同撤除。
2
、乙方对甲方有奉养义务而不执行
,赠与合同撤除。
3
、丙方违犯其所书写签订的《自发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申明
》内容,赠与合同撤除。
四、赠与的回收乙方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落识及死亡情况时,赠与标的物由甲方所有
回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自发放弃房子产权申明书
申明人:,男,出生,现住。
自己自发无条件放弃该房子(位于)在任何状况下的所有份额的房子产权,房子继承权。且在
自己老婆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落识及死亡情况时,该赠与房子产权所有份额归自己岳父
所有。
自己清楚自发无条件放弃上述产权所产生的法律结果
申明人:

。特此申明。
身份证号:


0

一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