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GBZ132-2002
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standards for industrial gamma defect detecting
前言
    本标准第4~8章和附录A、附录B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原标准GB18465-2001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GB14058、DIN54115第1部分及其附件和DIN54115第5部分的内容,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大平、侯金鹏、朱建国、温继惠、汪春亮。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γ射线探伤机防护性能及其使用过程中的放射防护和有关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应用γ射线探伤机进行金属构件内部结构的无损检测实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075 密封放射源分级
    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GB/T14058 γ射线探伤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移动式探伤 mobile defect detecting
    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用手提式或移动式γ射线探伤机进行探伤的工作过程。
固定式探伤 stationary defect detecting
    在专用γ射线探伤室内用固定安装的或可有限移动的探伤机进行γ射线探伤的工作过程。
γ射线探伤室 gamma defect detecting room
    放置γ射线探伤机和被检物体进行γ射线探伤并具有一定屏蔽作用的专用照射室。
4 γ射线探伤机的放射防护性能要求
源容器应符合GB/,其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超过表1中的数值。
表1 源容器周围空气比释动能率控制值(mGy·h-1)
探伤机类别
距容器外表面
容器外表面
 
50mm
1m
 
手提式
2
 
移动式
2
1
 
固定式
2
1
 
使用贫化铀做源容器屏蔽材料时,其对β射线的防护应符合GB/。
每台γ射线探伤机的源容器及其中的密封源必须有符合GB/、。
γ射线探伤机的安全锁、联锁装置、源的位置指示器、系统故障时的安全装置、防止违章操作装置等安全装置的性能按GB/。
源托的安全性应符合GB/。
根据不同需要,放射源传输装置的长度应尽可能减短,每次照相后,放射源必须能立即返回源容器并进入关闭状态。
产品说明书应注明型号、规格和主要技术指标及设备保养、贮存、运输方法,还应包括:所用放射源的种类、特性、源容器外表面泄露剂量水平、安全措施、自动关闭功能及常见事故的处理方法等内容。
5 固定式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γ射线探伤室的建筑(包括辐射防护墙、门、窗、辐射防护迷路)应充分考虑直射、散射和屏蔽物材料和结构等各种因素并按本标准附录A(规范性附录)的要求确定防护厚度。
·h-1。
辐射防护门入口处必须有固定的放射性危险标志,照射期间有醒目的"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探伤室入口处及被探物件出入口处必须设置声光报警装置,该装置在γ射线探伤机工作时应自动接通,并能在有人通过时自动将放射源收回源容器;辐射防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相同,·h-1,并安装门-机联锁装置和工作指示灯;机房内适当位置安装固定式剂量仪。
6 移动式探伤的放射防护要求
进行探伤作业前,必须先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
控制区边界外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低于40μGy·h-1。在其边界必须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放射性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