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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章管理制度 用章管理制度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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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章管理制度 用章管理制度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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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章管理制度 用章管理制度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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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用章管理制度_用章管理制度办法
印章是持有权力的象征,为保证办公室印章、信函的权威性、严肃性,应制定规范的用章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用章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用章管理制度篇1 一、管理原则与范围
(一) 局机关印章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使用按程序审批,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
(二) 秘书科负责对局机关各类印章统一管理,其文秘人员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记等项工作。财务专用章由局财会人员管理。
二、使用审批程序
(一) 党务活动用印,使用“中国共产党咸阳市民政局党组”印章,由局党组书记签批。
(二) 政务活动用印,使用“咸阳市民政局”印章,由局长签批。
(三) 公文用印。按公文签批程序办理完毕打印后,凭领导签发的文件底稿在秘书科文秘人员处盖章。联合发文,挂本局文号的,按本局文件处理;不挂本局文号的,须经局领导签字,由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办理登记后,方可盖章。
(四) 业务工作用印的审批权限及程序,由业务科室提出审批权限细则,按审批权限及程序,经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作为本办法附件一并执行。
(五) 因公务活动外出需开介绍信的,经局领导同意,文秘人员开具制式介绍信后,由局领导或秘书科长在底联签字,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盖章。一般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长批准在印章使用登记册上注明原因后方可盖章,并在公务活动完毕,到秘书科说明使用情况,办理补填手续。
(六)以局名义出具证明盖章,属民政业务工作范围,按业务用印审批程序办理。凡涉及个人政治面貌、身份关系、工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证明,须经局长同意,办理登记后,方可盖章。
(七)财务盖章,一律由局财会人员负责,按登记程序加盖局财务专用章。具体按局财务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办理。
(八)纪检监察方面使用印章,经局纪检组长、局长(党组书记)签批、办理登记后方可盖章。
三、使用登记
(一)由秘书科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册,对印章使用情况逐项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秘书科文秘人员负责。财务专用章使用,由财会人员登记。
(二)印章登记内容包括:印章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分类(发文、证明、介绍信等)、内容要点、签批领导、盖章数量、经办人签字等。
用章管理制度篇2 一、村级印章管理,应本着规范方便使用的原则。
二、一般情况下,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宜保管印章。村党支部印章一般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党支部组织委员保管。村委会印章保管人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提名(一般应为委员或会计) ,并经村民代表会讨论后决定。
四、需要盖党支部印章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字批准后,可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党支部组织委员登记办理;需加盖村委会印章的,要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由管章人登记办理。
五、凡涉及贷款、对外签订合同、承包土地、宅基地审批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印章时,要按规定程序,经过村两委联席会议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人签字后,可登记办理。
六、印章保管,落实“XX 县农村党支部印章使用审批卡”和“XX 县农村村委会印章使用审批卡”制度。对违反规定和不按程序使用印章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严重后果和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