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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融资租赁合同(精选20篇)
新融资租赁合同篇1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账户号:__
承租方(乙方)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账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依据乙方租赁托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
其次条租赁物件的全部权
,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全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实行其它任何侵害租赁物件全部权的行为。
,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终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全部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由于国内价格变动因素必需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甲方将根据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_____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行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担当责任。
,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状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将上述状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依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帮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假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帮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
,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患病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都不影响本合同的连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修理、保养和费用
。乙方应负责日常修理、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担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患病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担当全部责任。
、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担当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难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供应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依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终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甲方有权实行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准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托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状况乙方未根据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略);
(略);
(略);
(略)
第十五条其它
,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需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纳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月日月日
新融资租赁合同篇2
合同号码: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
出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电传:_________
电话: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传真: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全都,签订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依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其次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年的利率计算)。
、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供应《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打算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打算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依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定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有关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
,并依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需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甲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甲方按时直接支付。乙方对此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马上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托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状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准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担当责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为、战斗、自然灾难。
,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准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供应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状况,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担当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卖标的物主见权利,出租人不担当责任,但出租人购买该标的物时明知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的除外。
,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是否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租赁物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出租人不担当责任。
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应由承租人担当。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权利义务:
,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
,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
。租赁物件的修理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担当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患病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