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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模式下税务征管的现状.doc

上传人:luciferios08 2023/1/26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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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子商务的进展以一股不行抵抗的力气席卷全球,给传统的税收体制,特殊是关税的征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中国作为一个进展中国家,只有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列入重要议程,才能在21世纪的电子商务之战中稳操胜券。本文阐述了电子商务的特点,电子商务模式下税收的种类,揭示了目前由于税法尚不健全而存在的问题,并对电子商务模式下的税收征管提出了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关税互联网网上交易
1引言
20世纪末,电子商务快速增长,人们把它看成是21世纪最有潜力的摇钱树。电子商务促进了全球化贸易的进展,产生了新的宽敞的税源,但是同时也给传统税收体制及税收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由此而滋生的一系列税收问题甚至有点让人措手不及。有人惊呼道:电子商务是
21世纪税收面临的最大的敌人。
2电子商务及其税收的种类
现代商业经受了3次宏大的革命,第一次是现代化大商场的崛起,其次次是跨区域连锁经销的快速进展,第三次就是20世纪末的电子商务的消灭。

电子商务(EC)是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的活动。它不仅指基于INTERNET上的交易,而是指全部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制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选购、产品呈现、订购到出品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
电子邮件和20多年前开头的EDI,都可以说是电子商务的某种形式。但只有在INTERNET上的电子商务才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它将是电子商务的主要形式。利用
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以及其它广域网、局域网来解决交易问题,降低成本,增加商业价值并制造新的商机的全部商务活动,都是EC。
电子商务是依托Internet的迅猛进展和普及而兴起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其最终目标是实现贸易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达到网上商流、物流、货币流和信息流的统一。这种新型的商务活动已经突破了传统商务的时空国界的限制,彻底转变了传统商务的交换方式和交易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商务活动的效率。从这个意义来说,电子商务是一场革命,它代表着一种先进的生产力,代表着将来贸易进展的方向。
电子商务税收的种类
依据商务活动的性质,可以将电子商务税收分为三类。
A以互联网作为交易媒体的实体商品交易,如电子购物和网上市场交易等。这一类商务活动和传统的商务活动在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分,完全可以也应当依据传统的征税方式进行征税,而不应由于交易方式的变化使企业担当额外的税赋,或让国家损失大量的税金。例如,一个网上购物商场,可以像一般商场一样,依据其营业额和利润等进行征税,无须考虑电子商务交易的营业方式。
B伴随着电子通讯手段的进步而进展起来的一些新兴的信息服务业。这类商务活动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并不进行任何有形物的交换,供应信息的商家通过把信息发布在自己服务器上等待消费者来查询,或者依据肯定的原则和商定把信息定期发送给特定的消费者;例如,一些询问公司、收费的网站和电子报刊等。消费者--需要接受询问、查询信息和阅读电子报刊的人通过支付肯定数额的电子货币后才能扫瞄到服务器上的信息。虽然这类信息商品的买卖是无形贸易方式,但伴随着信息商品的流转,同时也有现金的流转。这类活动的征税,可以依据现金流量的大小确定一个合适的标准。
C第三类是数字化信息产品(digitizedinformation)。比如,通过互联网销售计算机软件、书籍、音乐、图片、音像资料等。这种交易所得,应属于"特许权费(royalty)"。这是产品销售收入还是服务收入?这个问题,从计算机软件业兴起后就始终在争辩之中,到目前为止各国还没有达成格外全都的意见。
3电子商务模式下税务征管的现状

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和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商业领域,电子商务方兴未艾,从而使税务征管在以下几个方面受到巨大的冲击:
其一,互联网具有的信息服务与传输功能打破了时空和地域限制,电子商务没有国际国内之分,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交易,这在加速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同时,也给国际税收基本概念带来巨大冲击,使国家间关税的征管变得格外简单。税收中某些基本概念的外延乃至内涵发生了变化,需重新认定。例如:增加了电子商务类及境外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形式及实现生产经营的时间、空间的变化,使纳税义务、纳税环节、纳税地点无法确定;课税对象与计税依据越来越难以把握。
其二,在电子商务这个独特的环境下,交易的方式接受无纸化,全部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如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网上银行的消灭和进展,这些无纸化操作的隐蔽性加大了税务征管的难度,税务部门难以把握纳税的凭据,现行税法还不能对网上交易的偷逃税行为产生威慑作用。
其三,国家间税收管辖权问题引起争议。所谓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肯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之间确定税收管辖权的标准主要有两个:属地原则与属人原则。属地原则指将税务缴纳给供应商国家或安装有服务器的国家。依据这种模式,消费者把税及成本价缴给供应商或服务器国家,再由供应商向供应商所属国或服务器所属国的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属人原则指将税缴纳给消费发生国。依据这种模式,供应商被认为是消费者国家的进口商。
电子商务带来国际电子商务税收中管辖权确定的困难主要是由于世界各国所实行的确定税收管辖权的标准不同引起的。比如,传统的消费税主要是以商品供应地为基础而享有管辖权。在网络空间,从事电子商务的主要服务器的固定地可以被认为是服务地,消费者所在的国家被认为是消费地,货物与服务在互联网上的交易降低了物理位置的重要性,同时,也使消费税的征收管辖权变得模糊起来。假如消费者在
A国,有关该产品信息的数据库服务器安装在B国,而拥有财产清单的电脑商店属于C国,供应国间没有协议,税收也照旧可以依据每个国家的税法区分开来。消费者通过在不同国家拥有的网络商业中心选购时,关于哪个国家有权征收消费税的问题就会显现出来。而且,目前美国接受了销售税体系而欧共体和其他国家包括中国接受增值税税系,在国家间不同税系的环境下,互联网上的国际贸易就会导致双重征税或者逃税。
其四,国际避税问题进一步简单化,电子商务的易变性使得税务部门难以稽查。互联网上的交易双方可以任凭在电脑中填制购销商品状况,而且又可以不留痕迹地轻易修改,也可用多层密码加以隐蔽,使得税务部门难以收集纳税人的交易活动状况,难以鉴定交易性质和确定税种和税率。而且,由于网址是虚拟化地址,可以经常变动,使纳税人变得难以确定。这一切均可能导致国家课税受到制约,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斗争将更趋简单化。
其五,国际间的税收协调面临着严峻挑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和学问经济的蓬勃进展以及商品、劳务、技术和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淌,贸易国际化和纳税人国际化等已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特征,各国间因税收争议而引发的冲突与摩擦日益明显与简单化,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国际间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而互联网电子贸易的消灭和飞速进展对这种协调与合作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这种协调将不再局限于关税、所得税等税制和消退双重课税等方面的内容,还可能要求各国在对电子贸易征税时实行协调全都的步骤与策略;另一方面,不仅要求各国在税收制度、政策和立法上要相互协调,还要求在税收征管稽查的技术、手段、信息交换等方面紧密合作,而这种征管、稽查的技术和手段又由于各国在经济进展和文化****惯等方面存在差异而难以趋同。

在不久前发表的一项争辩中,税务经济学家田纳西高校教授DonaldBruce教授称:2003年会由于在线交易而使全美各州失去约100亿美元的税金,佛蒙特州损失的国家税金至少达1710万美元,;加上其它行业的漏税,在2003年全美税金流失会高达240亿美元。
Bruce说各州削减税金流失的传统方法只有增加税率。-%税率才能弥补流失的税金空缺。
美国是电子商务最发达的国家,1997年,美国网上购物的金额就达60亿美元,到1998年底已达310亿美元,美国的电子商务活动约占全球电子商务活动的4/5。有名的芯片制造商Intel公司的财政报告显示,该公司1999年第一季度的收入为71亿美元,其中约30亿美元来拘束线销售。这意味着Intel公司每月的在线销售额平均达10亿美元之多。
此外,网络界的巨头Cisco公司在1999年第四季度的网上销售收入则超过了20亿美元,而个人电脑制造商Dell公司平均每天在线销售达1000万美元的电脑产品。21世纪初,电子商务将成为国际商务往来的主流。Forester公司猜测,2002年通过网络完成的商业贸易将达8427亿美元。最新的猜测表明,到2005年世界电子商务将达1万亿美元。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网上交易会给各国带来巨大的的税金损失(于清文.(国家信息中心争辩员).:),各国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应当实行强有力的措施应对电子商务的进展给税收征管带来的严峻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发达国家和进展中国家在进展电子商务方面必定存在着利益冲突,围绕如何制定“玩耍规章”和应当遵守什么样的“玩耍规章”等原则问题也必定会进行力气和才智的较量。
比如美国政府极力主见“Internet零关税”。1998年2月,美国贸易大使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了一份旨在规范电子商务税收,对网上贸易实施“零关税”的提案。趁着尚没有哪个国家在网上收税,发达国家未雨绸缪。假如全球网上贸易实行零关税,那么进展中国家的关税堤防将不攻自破。埃及代表就曾两次向世界贸易组织进言,警告说进展中国家很可能将无法从网上贸易中得到预期的好处,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进展委员会也正在对此进行争辩,考虑如何在电子商务时代里代表进展中国家的利益。
我国现行税制还尚未对网上交易作出明确规定,但是考虑到电子商务在全球的进展,特殊是假如互联网零关税持续下去的话,对进展中国家而言,则意味着爱护民族工业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关税爱护屏障将完全失效。为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进展,更长远地讲为了在电子商务中更有效地扶植和爱护我们的民族工业,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应尽快制订出符合我国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