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水区人民医院中医区域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范本修改补充申报表
本工程按照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5年12月版)编制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地方,在本申报表中反映,其他条款均按照招标文件范本(2015年12月版)相应条款编制。
序号
章节、条目
修改类型
范本原文
拟删改的内容
第一章
增加
/
: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4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完工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
第一章
修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综合单价包干。
(单价/总价)包干。
修改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综合总价包干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综合单价包干。
第二章
增加
/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第二章
增加
/
:
(1)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工程名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识别该款项的用途)。
(2)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帐号、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用于收款银行能够原路退还该款项给汇款人)。
(3)投标人转账或汇款后必须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自行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
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知集中交易机构退还未入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通知集中交易机构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集中交易机构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上述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须扣除银行手续费)。
第二章
修改
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骑缝章。
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盖章的地方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章
增加
/
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是否相符,最终以开标当日投标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查询为准。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几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章
修改
(2)进度款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与支付以形象进度分段结算与支付。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4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8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完工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
4)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2年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清;
5)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
第二章
增加
/
2. 社保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均须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副本可采用社保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