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相关方环境管理程序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改善相关方的环境表现,以及识别相关方的环保要求,保障消费者或客户的利益,增强社会大众的环保责任感,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供应商(包括外协加工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客户、社区邻居、董事会、总公司、行业协会、相关政府部门。
3、职责
物料控制部:负责物料供应商(与其发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外协加工供应商)的环保管理。
操控部:负责其负责范围内的运输服务供应商的环保管理。
总务部:负责清洁服务(如有)、废弃物处理、绿化服务(如有)、汽柴油运输服务、建筑工程公司的环保管理。
保安部负责外来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及停放的管理。
环境管理中心:负责与社区邻居、相关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管理。
市场及营业部:负责客户的环境要求的接收及处理以及有关的运输服务供应商的环保管理。
管理者代表:负责识别公司、总公司、董事会及行业协会的环保要求。
设备维修部:负责与变电所有关的环境管理。
4、定义
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表现(行为)或受其环境表现(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供应商:向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组织。
5、工作程序
,识别出与公司有关的环保相关方,如:地方环境保护局、消防局、公司董事会、总公司、行业协会、客户、社区邻居、供应商等。
《相关方环境管理一览表》中。
,责任部门应考虑到其环境表现,要求填写《供应商环境管理调查表》,并交环境管理中心评价。
,由环境管理中心对其《供应商环境管理调查表》就是否可施加影响进行评价,并由环境管理中心将评定为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登录在《相关方环境管理一览表》。
对确定为需定期进行环境表现评估的供应商,由环境管理中心(必要时,负责供应商环境管理的责任部门需参加)每年进行一次现场环境评估,评估结果交责任部门,并由责任部门将此结果作为对供应商综合考虑的内容之一。
化学品供应商必须有化学品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危险废弃物处理供应商必须有环保局许可证,说明营业范围。
废弃物处理供应商的评估还必须包括:保管处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有无造成二次污染,并实地考察处理情况,参见《废弃物处理程序》。
对废弃物处理供应商,评估合格后,可与其签订协议,协议应包括相应的环境约束条款(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制订紧急应变措施),保证不造成二次污染。
各责任部门负责发出并收集《供应商环境管理调查表》报送环境管理中心,环境管理中心会同各责任部门根据本公司业务行为占供应商总体营业额的比例,供应商的环境管理状况及对公司产品、服务、活动的影响程序等,将供应商分为可施加相关方和不可施加影响相关方,并将列为可施加影响相关方的供应商登录在《相关方环境管理一览表》中。
参与公司环境管理活动或公司厂界内运作的服务供应商必须识别为可施加影响相关方,如废弃物处理,清洁服务/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