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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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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知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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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壹、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于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
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
续期间,不于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于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
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于其生产的商品
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
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
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于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
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十壹、甲、乙方应于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俩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
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且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于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于本合同
第6项中许可乙方于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
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三、甲方于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
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和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十四、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
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
是于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且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均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
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和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
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
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五、双方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六、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七、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八、乙方使用于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方案。
●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
●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
●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本合同自签字的三个月内,由乙方到所于注册工商局查存。
十九、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于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
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于接到甲方的通知于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
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二十壹、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于使用甲方注册商标
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且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二十二、乙方于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
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二十三、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俩种
方式:第壹种是壹次付清,甲方承诺于48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
和乙方壹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仍所有商标许可使用
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60%部分,剩余部分款项于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
清。如果乙方于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
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和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
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杭州麦下商标事
物所XX公司做备案书,由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二十四、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
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二十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
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且于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自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违约责任
二十八、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
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
二十九、乙方只限于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
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和第三方新成立法人
机构进行生产销售且盈利。
三十、乙方于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
延。甲方于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
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三十壹、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
适用法律
三十二、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解决
三十三、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壹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
理方可生效。
三十四、由于壹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
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三十五、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能够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解释、代理、争议受理、仲裁机构
三十六、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于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三十七、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杭州麦下商标事物所XX公司。
三十八、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于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三十九、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于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壹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
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
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壹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壹、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于类商品上的第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于类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
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
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于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且不得超越许可
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十壹、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市场上
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于月内撤出市场。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壹式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签章)(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年月日
能够作为附的条件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
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和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能够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
可合同备案,也能够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壹件注册商标许可壹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壹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
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
证等)。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仍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和《商标注册证》
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于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

如何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壹,简要说明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
用的,
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能够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
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二,办理步骤
(壹)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能够自愿选择任何壹家国家认
"代理机构"壹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能够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
请书件→于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于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于交费窗口缴
纳备案规费→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壹件注册商标许可壹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壹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仍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于合同上加盖各自的印章,无印章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和《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
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于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规费每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应向商标局缴纳规费3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备案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
备案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书件齐备,符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以邮寄方式将备案通知书发给申请人
或其代理人.
六,注意事项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能够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通过壹份合同许可壹个被许可人使用多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的数量报送《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能够只报壹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4,通过壹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壹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报送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能够只报壹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
5,于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被许可人能够许可第三
人使用的内容,或者许可人向被许可人单独出具了允许再许可的授权书,被许可人就能够再

,商标局予以公告,公告中许可人为再许可人.
6,商标注册人变更注册人名义及商标办理续展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只要随备案材料提
交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及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等证明文件,即能够变更后的注册人名义办
理备案.
7,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8,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可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补正后连同补正通知书壹且通过
邮寄或者直接交送商标局.
9,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壹旦按照约定时间和条件生效,即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
,,如果合同当事人于
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经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则未备案的合同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
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于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法院及仲裁
机关做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邮寄或者直接报送商标局备案.
1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刊登于每月出版的第2期《商标公告》上,主要刊登内容为:
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名义,许可使用商品,许可使用期限等.
12,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不会直接和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
有书件均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