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2
文档名称:

(岗位职责)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pdf

格式:pdf   大小:658KB   页数:1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岗位职责)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pdf

上传人:可卿 2023/2/6 文件大小:65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岗位职责)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该【(岗位职责)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是由【可卿】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2】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岗位职责)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
(岗位职责)江苏省预防职
务犯罪条例:.
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2006331年月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壹次会议通过)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
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犯罪、国家工作人员
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
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均
有预防职务犯罪的义务,每个公民均有参和预防职务犯罪的
权利。:.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且
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且重,坚持单
位内部预防、职能机关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
第五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设
区的市、县(市、区)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
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县级之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的
日常工作。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于各自职
责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关、
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生产和
运营秩序。
第七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
第八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列入县级之上人民政府财政预
算。
第二章预防职责:.
第九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
当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壹)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且组织实施;
(二)于职责范围内查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
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和资料;
(五)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壹责任人,其
他负责人按其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明确
有关内设部门承担本行业或者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
作。
第十壹条检察、审判、公安、监察、审计等国家机关应当依
据自身职能履行对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第十二条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以下工作:
(壹)结合查办案件,指导和配合发案单位进行个案预防;
(二)结合类案分析,指导和配合有关机关于重点行业和领
域进行系统预防;
(三)结合公共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和大型设备采购招标投
标、运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政府集中采购等重点项目,
指导和配合有关机关、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预防;
(四)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
(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审判机关通过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分
子,发挥审判活动的教育作用,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
教育。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结合侦查职能,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
对策和建议,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开展预防
有关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
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会同有关机关对
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履行:.
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查处有关单位及其工
作人员渎职等违法失职行为,教育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
务。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其他国家
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
目预决算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且依法公开审计
结果;发现存于职务犯罪隐患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预防
职务犯罪教育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壹)于招聘、录用或者选拔任用国家工作人员过程中收受
礼金或者谋取私利;
(二)于行使行政许可权和政府采购、分配使用资金过程中
为个人和单位谋取私利;
(三)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干扰司法机关或
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四)收受和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
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
的利益;:.
(五)利用职权要求有关单位给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贷
款、拨款、借款或者提供担保;
(六)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
利和优惠条件;
(七)其他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应当坚持全面教育和重点教育相
结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应当把预防职务
犯罪作为重要内容。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领
导岗位、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人员进行重点教
育。
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新招录的人员和拟任科级之上领导
职务的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培训。
大中专院校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列为法制教育的内容。
鼓励有关教学、研究机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研究,提
出改进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意见。
各类干部培训学校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
内容,监狱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
示教育。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完善行政管理体制,
依法规范行政行为,采取以下措施预防职务犯罪::.
(壹)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
督;
(二)依法执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
政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社保资金和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及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审计监督;
(四)对市政、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公共投资建设项
目、政府采购、运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交易等依法实
行招标投标或者拍卖;
(五)对人事、财政、行政审批、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中容
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加强监督,且定期交流或者轮岗。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于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
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
系统,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
第二十壹条司法机关于履行侦查、检察、审判等职能时,应
当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公开职权范围、办案程序、投诉途
径等事项,规范司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
制,且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当完善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行重大事务、财务公开,健全
和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任用或者聘用因职务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机关领导职务、法定代表人、财务
主管、财务总监和会计。
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应当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发现存于职务犯罪隐患的,
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于自查过程中,发现存于职务犯
罪隐患的,能够向检察机关提出咨询,检察机关能够根据具
体情况和实际要求,为其提供免费及保密的预防职务犯罪的
咨询服务和防范建议。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列入廉政责任制和工作计划,和其他
工作壹且实行考核。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关联负责人于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
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受群众评议。
第二十六条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于依
法行使职权时,针对存于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
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且督
促被建议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同时能够抄送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
门。
有关单位于接到建议后,应当及时整改,且于30日内以书面
形式向提出建议的机关或者部门反馈落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通过反映、控告和举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
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
职务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单位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关单位对反映、控告、举报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受理,且为
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的,应当予以表
彰奖励。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就预防职务犯罪工
作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制定或者不落实预防职
务犯罪工作计划和措施的单位提出批评,且向其上级机关、
主管部门或者检察机关反映。
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向有关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答复处理情况。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壹,情节较轻的,由
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
予批评教育,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
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壹)不履行预防职责,致使本单位人员于其任期内三人之
上或者三次之上出现严重职务违法行为的;
(二)不依法查处或者不依法协助查处职务违法行为,对涉
嫌重大违法的案件不及时方案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部门,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不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瞒案不报、压
案不查、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
(三)拒绝接受和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不如实
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任用或者聘用因职务犯罪受过刑
事处罚的人员担任机关领导职务、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
财务总监和会计的;
(五)接到检察、司法、监察、审计建议后,无正当理由拒
不整改的;
(六)干扰或者妨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七)对举报人、控告人、反映人实施打击报复或者不依法
保护致使其遭受打击报复的;
(八)向被反映人、被控告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
(九)妨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壹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的负责人,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
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依照本条例从事监督、检查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
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
露国家秘密的,由其所于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能够参照本条例开
展和职务有关的犯罪预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200661年月日起施行。

最近更新

2024年转正简短述职报告通用8篇 14页

东秦岭地区南沟钼矿成矿地球化学研究的中期报.. 1页

精神分析(09-5)课件 30页

2024年财政所个人总结最新6篇 14页

金属精细加工工艺的机械加工与精度控制 31页

重金属废水处理工艺 28页

不锈钢板坯连铸结晶器流场模拟的任务书 2页

不确定条件下技术交易的进化博弈分析的任务书.. 2页

通过方程解答心理学中的难题 19页

不同类型玉米丝黑穗病种衣剂防治效果的研究的.. 2页

2024年认识8和9教案中班6篇 13页

类作文的思维训练 32页

不同利用方式对马蔺克隆生长影响的研究的中期.. 2页

2024年蒙氏大班教案数学7篇 19页

管理者角色认知与职责定位 30页

2024年苔的读后感00字模板6篇 13页

上中切牙纤维桩全瓷冠修复体冠向微渗漏的实验.. 2页

三维叠层CSPBGA封装的热分析与焊点可靠性分析.. 2页

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教学反思 12页

2024年老年人健康心得体会5篇 18页

三华李种质资源的研究的任务书 2页

2024年综合实践课活动总结优秀7篇 13页

一般广义周期系统的稳定性分析及相关控制问题.. 2页

一维二氧化硅纳米材料的光谱研究的中期报告 1页

2024年纸的作用大教案8篇 45页

《执行力培训》课件 30页

老干部党支部的经验交流材料 4页

供热管道施工组织规划方案 40页

篮球课运球传球教案 6页

消费者均衡分析课件 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