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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理摘要(二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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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
以为人会听话,那是很愚蠢的想法。人,唯有合乎其意的内容与不
得已的状况下,才会听人家的话。所谓「一诺千金」,仿佛就是在
述说其个中消息。为甚么?因为,人,唯有欣然地接受了对方的话
,即唯有真的听了人家的话,才会真的答应对方,而真的答应了对
方,也才有可能鼓起其意志,去兑现其所答应对方之内容的。于是
,也才成了「一诺千金」其事实来。另一方面,由「一诺千金」这
句话,亦可看出:一个人,要能听人家之话之难。何以见得?此乃
由于「一诺千金」的「一诺」二字,也可以解释做「一下子就答应
」、「立即答应」,且其中的「千金」二字,又***裸地表明着:
要这样难,而能这样,且又必兑现,亦难、更难这双重之难。而其
源头,即在于人能听人家之话之难啦!如一般在说的「人各有志」
,其被用这句话的场合,其实,大都并非那么一回事。说清楚一点
,则一般于用这句话的场合里,要用的,其实,并非这句话,因为
,用了这句话,则等于抬高了对方身价。那么,若要用得实切,则
应该用那一句呢?那,还是这一句,只是须把其中「志」字,更改
为「欲」,即「人各有欲」。这样,不就恰到好处?读者不觉得如
此吗?试想:人,于其家常中所言的「人各有志」这句话中的「志
」,怎么真的高级到「志」?不会罢!那怎么不是「贪欲」的「欲
」?人能听人家的话,就是如「千金」地难,而其所以如此,乃是
人人于其同一时点的欲,各有所相异。如:为人父母之欲,是要孩
子写回家功课、用功,孩子的欲,却要玩电动玩具、看电视。即使
一时不得已地表现出听话的行为来,但,那是因不得已而忍耐住其
欲所表现出的行为故,积少成多,有朝一日,必定会爆炸出其对父
母的不满,而逃学,而晚归,而吸毒,而不归等行为。人,怎么不
欣然地听人家的话?此乃由于人之我执之根的「自己保存」与「自
我我欲」,乃产生自失去一体感所导致的互相敌对之故。换一句话
说,人与人之间,即使系以血亲缘,却也显然划分着:你是一个生
命个体,我是和你迥然不同的另一个生命个体,这事实存在着故,
于互相之欲其利害关系之下,必会产生出敌对现象来。当一个人的
心,尚有我执、偏去个性时,即使血亲、骨肉,要其间两人于同一
时点之欲,完全相同,那是绝对不可能之事。所以,于同一时点,
要两人的欲趋向同一目标,则必有其中一方,或多或少,掀起「不
得已而就之」的心思来。这,倘其人刻意去感觉,则必定会感觉得
到。于是,表面上看起来很和好的两人,其实,其中必有一方掀起
不得已的心思,而忍耐着其欲,在顺从另一方之欲的现象存在。这
,于人间的家庭为单位来说,就成「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其根了。
当一个人明白这事实,而又有勇气承认这事实,则于不伤天害理、
无伤大雅的范围之下,去做到顺从对方之欲,且这,又必在「乐意
」、「甘愿」的心的状况下去做,则其人的我执、偏去个性,就会
逐渐地减弱下去。这,正同于上述合乎对方之意其作为。
「光华杂志」78期 1994秋季号
(一八四)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不好甚至伤害到另一个人,则对方必定会恨他,
不错,但,这种恨,会恨到来世的,几乎没有。然而,一个人不能
满足另一个人之欲,即不能合乎另一个人之意,则对方必定会恨他
,而这种恨,则约百分之八十之人,会恨到来世一世到三世,当其
来世,两人都又活在能相接触的环境的时候。恨,就是这么一个东
西。一般所言由爱所生的恨,那无非也由于对方不能满足其欲而生
者。人之不能遂欲,其后果,就是这么可怕!这,也就是人心的我
执、偏去个性,所产生的一个可怕现象。然而,其可怕,却不止于
此!因为,恨,必产生「报复」这个现象出来。「报复」,倘以最
常听到的词句来表现,就是「报仇」、「复仇」。恨,在人心之中
,于其未产生「报复」想念之前,必会先产生「不甘心」这个中间
物。这,也可以这么说:「恨」,就是愈想其事愈「不甘心」,其
人心状况。而就是因为这样,才会继而产生出「报复」对方的想念
。且「报复」,又必定会加上其人先前所受之害的利息地本利一起
加上。且「报复」,又是由受到伤害所起的,比较轻,不能满足其
欲、使其欲不能遂的,比较重。加之,受到伤害,则有时又有当然
地会受到对方的道歉、赔罪、赔偿等,以至有不至于生恨、会解消
其恨的可能,但,不能满足其欲、使其欲不能遂,则这种机会很少
甚至不会有故,人其「报复」,也就更加有可能、更加厉害其程度
啦!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难中最难,即是:如何避免阻碍到人之欲
之遂,以及如何使对方不至于「报复」了。这,于人欲已成洪流的
社会里,要能做到,则更难!而其难,且在「欲」本身,乃大都又
属黑暗想念之点。于是,从其欲,就很可能变成为从其恶。这,要
如何是好?唯一可行的,就只有减低二人之间的敌对感一途而已啦
!试想:人与人,倘不成敌对,则怎么会有一方害另一方之事?「
报复」,也就是在害对方啊!其实,人而非害他人,则自己不能存
在的场合,于一趟现象界人生里,究竟有几次?而这,若说是为了
争名夺利,则即使不合乎人道,则起码也还有「为了争名夺利」的
「好处」可说,若对其人自身,甚么好处也没有,而只是要「报」
曾阻碍过其遂欲,但,其实,其人却一点实质上的损失、损伤也没
有的「一箭」之「仇」,则这种害人,未免也太牵强、太不合乎道
理啦!然而,在人心极端堕落的社会里,这种事,却频繁地发生着
。而这,又必定其名利权势之力大的一方,在害其名利权势之力小
甚至小到无名利权势之力可言的一方。这,于家庭,往往是上辈在
害下辈,于社会,就是名利权势之力大之人,在害名利权势之力小
之人啦!再者,报了仇、复了仇的人心,会觉得快乐,即「报复」
过的人心,会觉得快乐,这,凭想象,相信读者也能觉得出。但,
非「报复」,而只是遂一己之欲去害人之人之心,却不仅不一定会
觉得快乐,有时,也反而会感内疚甚至觉得对不起对方。这么一比
较,也就知道:会「报复」而害人之心,绝对比会只单纯地在害人
之心,其我执、偏去个性,大得很多。因此,人,活在天地间,害
人之心,既然不可有,则报复人之心,更是不可有!
「光华杂志」78期 1994秋季号
(一八五)
人心的我执之根之一的「自我我欲」,照理说,应该是:只发动实
际上会增强、增加其人之所属范围的黑暗想念,才正确。但,事实
上,却不然。如:无端地欺负、取笑一个弱者,这,于实际上,怎
么会增强、增加其人的所属范围呢?不会罢?这,其实,不仅不会
增强、增加其所属范围而已,且至少,也损失了他所欺负、取笑之
人,会成为其所属范围之人的机会了呀!试想:受他欺负、取笑过
之人,岂非比没被他欺负、取笑过之人,更不会变成他之人?是的
,当然是!那么,人心的我执之根之一的「自我我欲」,怎么会发
动这种不实际于有利的黑暗想念呢?其答案很简单:那,只是要「
给人看」。而这「给人看」中之「人」,概括了固定的对象与不固
定的对象。于是,其「人」若为固定对象,也就有了「给他好看!
」、「给你好看!」之话,被使用在人与人之间啦!这种不具实际
之利的黑暗想念,乃属人的「表现欲」之一种,其目的,在使人家
知道他有能力,而这种能力的百分之四,属其人的才能、体力,百
分之九十六,则属其人的名利权势之力。而用来损伤人、害人的,
却以属人其名利权势之力者为多、为本、为间接,以属人其才能、
体力者为少、为末、为直接。这由出钱******的例子,则可窥
一斑。又所谓:「借刀***」、「暗箭伤人」等,岂非也都属此?
是的,是的!只为了让对方、让人家晓得其名利权势之力大,所以
,就害人,人,真的该做得这么起吗?他,真的不会死?倘会,死
了之后,其名利权势之力,真的还会存在?而他,即使早已泯灭了
良知、否定了冥冥之力,但,既然还存在于这大宇宙间,则真的有
自信:他,绝不会受大宇宙间的因果律、报偿法则之约束了?不然
,他,怎么只为了给对方看、给人家看,就敢害人?人,为甚么会
堕落到如此地步?其实,这种人,乃是人间头一等愚蠢之人、可怜
之人,只是他本人,不认为如此罢了!为甚么?因为他没得到实际
上之利,这,不就是「徒劳无功」,而明明晓得对自己并无实际利
益可图,却还付之行为,那其人不是极愚蠢,是甚么?而害人来使
人不幸、苦、变成可怜状态,那他不就是「可怜种子」?「可怜种
子」,是可怜的源头,那他不就是最可怜之人?其实,同样要给人
家看,则害人,怎么会胜过爱人、救人呢?既然要给人家「好看」
了,则怎么不做出:任何人看起来都好的?如此,也才符合「给人
家好看」这句话的字意啊!尚有心人以为如何?
「光华杂志」78期 1994秋季号
(一八六)
由于个人的欲的冲突,人与人,就成敌对,就起冲突。但,这,却
名利权势之力约略相同之二人,才会发生。倘双方的名利权势之力
不同甚至悬殊,则名利权势之力较小一方,就唯有被害之分而已。
这事实,于现象界,自古以来,都如此。而这,即使在「法治」社
会,还是一样地存在;不仅一样地存在,有时,却反而厉害。为甚
么?此乃名利权势之力大之人,连「法治」,也能左右所致。于是
,其「法治」,就变成只在向名利权势之力小甚至无之人执其法罢
了,对名利权势之力大之人,则不发生作用了。如此,则社会岂非
就变成更无秩序状态?是的!因此,以其结果而论,则这种「法治
」,当然也就比非「法治」的社会乱啦!行「法治」制度的当权者
、执法者,能不慎乎?然而,坏人,却甚么时代、甚么时候都有,
或许就是为了避免变成这种「法治」,才需要「天下为公」这四个
字啦!否则当权者、执法者一有了私心、私欲,则生灵不就只涂炭
之分而已?人生是实质的,它,绝非空洞的口号。而人,无论是谁
,倘他还正常,则都希望人人平等。于是,也就希望当权者、执法
者对人人公平。这种希望、欲望,乃合情、合理故,绝不属黑暗想
念。因为,大宇宙性之理、法、律,都以对万生万物一概平等之公
平为原则而存在着。所以,当一个人,因其良知的消褪、泯灭,而
与人成敌对,而害人,则无论其名利权势之力多大,其存在于大宇
宙的权利、名分、情势,就必定会发生动摇、乖离现象。这个时候
,维持大宇宙于常平衡状态的因果律、报偿法则,就会自动地降到
他头上,来治他。这,谁也解不了,救不了!此际,倘他尚存人性
,就会感到:人,绝对不可害人,但却为时已晚!把自己的快乐,
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这,怎么说,都不该!不该,却为之,这种
人,怎么还能算做人?在「法治」制度下,怎么还有这种人存在呢
?若有,则其「法治」制度,一定有问题!啊!名利权势之力大之
人,倘其心思不正,则对人之害何止大虫?永恒尔来,在现象界,
受苦、受害之人,总是无名利权势之力可言到名利权势之力小之人
。在此事实之下,在「法治」制度下的有权有势之人,也应该反省
、反省才对罢?人活天地间,说实在的,还是存有良心好。名利权
势之力大之人,即一般所言之有权、有势之人,难道真的,就不会
觉得这样?当然,自古以来,名利权势之力大之人之中,也有过良
知赫赫之人,不错!但,总是为数较少。这,相信读者都能想象得
到。那么,名利权势之力小甚至无名利权势之力可言之人,其人生
,就无安稳、幸福可言了吗?不!有,还是有,当然有!那就是除
尽其心中我执、偏去个性,使其心不再发动、不发动黑暗想念,来
充实其心光、心力。如此,则其人之磁场必加大,于是,能加到其
人之干扰,也就必减少。而再加上其心之已有可能秒秒与其守护、
指导灵之心相映之点,则:人,还会怕甚么?其实,「人天合一」
的具体内容,就是以这样做为其初基的,它,绝非甚么玄奥的东西
。会以为玄奥,乃因为其人不晓得,才会那么觉得。人,不该因无
名利权势之力可言或名利权势之力小而烦恼、而乱其方寸。人生一
趟,最要紧的,乃是「对得起天地人」。而活在天地间的人的胸襟
、胸怀,也绝非为了充塞痛苦或长记住恨而存在的。恨人,不如爱
人。活在天地间的人的胸襟、胸怀,其实,乃可宽阔到:即使受害
,还是会可怜对方者。问题,只在于:其人之心,必须良知赫赫,
其人所发露的行为,必须正正堂堂,如此罢了。
「光华杂志」78期 1994秋季号
(一八七)
其实,人,应该藉其名利权势之力大,而运用其力,来爱人即来解
人之厄、救人之苦,才正确。一趟人生,人与人,能并世,能活在
同一地区、同一国度,即是有缘,因此,在这实况之下,又何必把
其缘,硬变成「逆缘」呢?所谓「逆缘」,即是「胜缘」的反义词
句。而「胜缘」,并非宗教家在说的东西,「胜缘」,只是「善用
其有缘到完满地步」,如此罢了。于是,「逆缘」的定义,就成为
:「乱用其有缘到非断绝其有缘成无缘不可的地步」啦!肇祺踏入
心的世界后将近十载,曾疾呼过「缘生可贵」,但因其结果等于徒
劳故,近十年来,也就不大提「缘生可贵」这四个字了。然而,人
与人,即使不能到肝胆相照地步,倘能有缘含笑寒暄几句,即使于
生涯中仅一次,却也很可贵的。其实,不必说到这么个人化,只要
人与人能并世地球,这种缘生,也就很可贵了呀!而当一个人有了
如此胸襟、胸怀,则其心就会逢善而欣喜、逢恶而垂怜。而其心,
就变成了「慈悲之体」。随着,其心,也就会发挥出从善止恶其「
慈悲之用」来。「慈悲之体」,就是:以喜善怜恶,来尽容善、恶
;「慈悲之用」,就是:以止恶从善,来悉升华其为大善。如此,
则人与人之有缘,就变成尽都可贵。人,不该把其与人之有缘,变
成「逆缘」,这样,损失的,是他自己,而不是对方。因为,如此
,则他的心,变成少容一个人的状态。而这,不就是证明:其心的
容量变小?是的,就是这样。人,是为了扩大其胸襟、胸怀即心的
容量,来到这个世界的。所以,当他把其与人的有缘,弄成「逆缘
」,则等于他在促使其自己的人生,成虚度啦!那对他来说,不是
损失,是甚么?人,不要聪明过度,不错!但,人,却也不必傻到
如此地步!于一趟人生里,人与人,应该由相认识,而相付交情,
而相扶相助,而相砥相砺,而共患难,而共快乐,以相照肝胆,来
成知己、知音,才为完满。而这段相交一场过程,且又必须尽在善
的范畴方行。于是,于其中,必历历然显赫着「义」。这,即使是
夫妻,即使是父子、父女或母子、母女,即使是兄弟姐妹,也应该
都一样才对。要紧的是:都要把对方当做人,来相敬、相爱。人与
人之间的有缘,必须在双方都不失其为人的尊严,且都尊重着对方
其为人的尊严之下维持,这样,其有缘,才有成为「胜缘」的可能
。否则即使有缘半辈子、一辈子,却仅要做到防止其不变成「逆缘
」,恐怕就很难、很难了。人与人之间,其有缘,表面上看起来维
持得很好之人虽很多,但,其实,真的这样的,却很少。其所以如
此,乃因人与人之关系,以一般而言,即使是当事者本人,却也不
能完全清楚对方之心所致,除非他具神通。因此,第三者,怎么能
明白其真相呢?所以,人,既然与人有缘了,就真的去珍惜其有缘
而外,人与人之有缘,要维持得完满,乃是不可能的。这也就是:
与人系住缘生之妙诀。
「光华杂志」78期 1994秋季号
(一八八)
当今,人与人之间的有缘,其在维持缘生之目的,说不是为了互相
利用以增其名利权势之力者,几乎没有。至于相照肝胆的知己、知
音,恐怕少之又少罢!而志同道合的相识,却也要犹存「道」的社
会,才有可能啊!而其交淡如水的君子,当今的社会,要找,又怎
么会是容易?于是,就「草草人情草草交」!这,岂非就是:当今
,人与人之间,在维持其有缘的实况?虽不是一概如此,却也大部
分这样罢?像这样地人与人之间之情,其所以会变成愈淡、愈薄,
无非也就是因:人与人之有缘之维持,都以能增其名利权势之力为
主所致。于是,「贫者的一灯」,不屑一顾,「县太爷夫人的吊祭
」,大排长龙。如本会会员,参加了本会后,晓得肇祺的神通不易
被利用来增其个人的名利权势之力了,于是,就退会的,年年都有
。当今之人,与人有缘,真的除了增其名利权势之力而外,无可贵
之点可言了吗?人的心,真的已堕落到如此地步?有时,肇祺也会
掀起如此感慨。而这种现象,乃由于当今之人,大都以为:名利权
势才重要,良知赫赫、做好人,于当今社会,无其需要,才引起的
。即使使心充塞烦恼,还时时刻刻惦记着的,仅是如何升官、发财
!这就是当今之人的写照啦!一趟人生,真的,除此而外,无事可
使感趣了?这样的人生,多乏味!且倘为了遂其目的,而又害人,
则他不就是魔、魔王甚至大魔王了?如此,则其人生,怎么会是以
「虚度」二字,来形容,就了得?这种人,难道没听说过「死生有
命,富贵在天。」这句话?或是听说过,但,不信有其事?十九年
前之事了,当时,肇祺在给人家免费个人指导。有一天,轮到了一
位刚考进了医学院的学生,来请教肇祺。他问了两个问题,一个是
有关他的学业,一个是有关他的恋爱。他问:「我,去年考取了台
北医学院医学系,于是,今年又重考,又考取了台北医学院医学系
,为甚么会这样?」。肇祺笑着反问他:「不然,要怎么样?」。
他说:「以我的实力,当然会被台大医学院医学系录取才对啊!所
以,我今年才重考了。」。肇祺,又笑着反问他说:「从总统到你
所住那一邻的邻长,都保证过你,一定会考取台大医学院医学系过
吗?不然,你怎么会以为那样?」。他回答:「没有人保证过我,
可是,我总这么觉得啊!」。「噢!你觉得,就一定会变成那样啊
!那你未免也太狂傲了罢!好,我到天上界去看看你的『人生大纲
表』上,填的是那个学校。」。于是,肇祺就立即离脱光子体,到
天上界去查看了。结果,他填的是「私立台北医学院医学系」。于
是,肇祺的光子体人立即返回了***,而告诉他:「你降生前,自
己在天上界,填在这一世的『人生大纲表』学历栏的是:私立台北
医学院医学系啊!所以,你考取了台北医学院医学系,乃正合乎你
的志愿,这,你该庆幸才对啦!怎么反而在埋怨?」。他一听,就
说:「这样啊!啊!我真傻,枉费了一年!」。接着他又问:「我
的女朋友,最近飞了!为甚么会这样?」,肇祺立即反问他:「你
的女朋友,年龄虽不比你大,但,她爱你的态度,却仿佛把你当做
弟弟般,是吗?」。他惊讶地回答:「是啊!就是这样!」。于是
,肇祺就对他说:「她,曾几世做过你的母亲、姐姐,所以,爱你
的态度,才会那样的。她,今生,并非要做你的太太之人,所以,
她,离开你了,这,对你来说反而好。不必急,明年春天,你就会
遇到真正约来要做你太太之人。」。他,这么地受了肇祺的指导后
,笑着回去了。像上举例子的状况,其实,很多人都遭遇到。自以
为不幸,其实,那正是其人于通明界时预定要做者。因此,那对其
人而言,是幸而非不幸。奈何人来到现象界后,就被名利权势之欲
熏心而昏了头,于是,就变成甚么都非合乎其成了「伪我」之表面
意识之意不行,以至就当之为不幸啦!人而能由上举例子,而有心
的余地承认:人间百般事,并非一概能合己意,则即使自己之欲未
能遂,也就不至于恨起别人,而做出报复那害人之事来的。至于人
与人之有缘,倘使其有缘变成「逆缘」的是对方,则那也是无可奈
何之事啦!就把它当做无缘算了,又何必乱己方寸?正如同上述,
人与人之有缘之维持,倘不是以增其名利权势之力者,则原本就很
难、很难呀!而由上举之例也能看出:有缘,并不止于人与人,人
与事、人与物、人与地方,也都有其缘存在。倘无缘,那不就算了
,又何必执着其非成有缘不可?「缘」这个东西,关系着一个人的
往世与通明界的人际关系故,很难以一生一世论断。要紧的是:尽
量地把握能成「胜缘」之「缘」此事而已。
「光华杂志」78期 1994秋季号
(一八九)
一个现象界人,当其我执、偏去个性愈减少,则必定成比例地,会
使他觉得出「冥冥之力」之大来。于是,他也就愈不敢发动黑暗想
念。这现象,乃是铁的事实。所以,尚频繁地发动着黑暗想念到无
恶不作之人,说会感知得到「冥冥之力」,那,几乎不可能,但,
却非绝对不可能。其关键,乃在于其人之心,是否尚能显现良知。
而一个人其良知的显现,乃与其表面意识之我执之多寡,成反比例
。这也就是说:一个人其表面意识的我执愈多、愈强,则其良知愈
不会显现甚至会完全泯灭掉。而一个人,当其表面意识的我执大到
其良知完全泯灭掉了的程度,则其人就绝对不信大宇宙间之「冥冥
之力」啦!这种人,无论其现象界人生多荣华富贵,其实,他是一
个现象界中最悲惨之人!因为,他已完全否定了现象界而外的大宇
宙间之一切故。正如同物理学的作用反作用现象般,当一个人置另
一个人于悲惨之地时,他所发动的这个作用,就必定会产生出反作
用。而这个反作用,也就必定会回敬到其人的表面意识及光子体,
来使其人的表面意识及光子体,变成与对方同类的悲惨状态。接着
,其表面意识及光子体的这种悲惨状态,就经过其如同人之肉身之
疾病的潜伏期后,现象化其悲惨状态于其人的五官感知得到的其人
生上。这就是大宇宙间的因果律其显现机序。这也就是:大宇宙间
万生万物之「自作自受」,其作用机序。肇祺踏入心的世界之前,
曾有一件事,时常会使肇祺觉得很纳闷。那就是:于肇祺的人生旅
途上,曾对肇祺不好之人,其人生,都使肇祺有机会眼看着它变坏
下去。亲戚如此,朋友亦如此!当时,肇祺总是觉得很奇怪:报应
这个东西,怎么会显现得这么快?后来,肇祺踏入心的世界了,而
就明白了其道理,那,只因为肇祺的通明界来历太大。然而,「即
畅缘生线系」成功后,经过一再发展、开创,如今,通常,却也对
谁都会在九十天之内显现了;快的,则四小时后,其报应,就会显
现。像这样地大宇宙间的因果律,经「即畅缘生线系」之力调节后
显现之报应,即是大宇宙间的报偿法则。因果律,虽也是报偿法则
中的一种,但其显现出的作用机序,却具上述区别。而对方,若是
其通明界来历,比对他不好甚至使他悲惨之一方大,则该作用返回
其人的反作用,当然地就变成使其人更加受不了的状况。这种现象
,举一个简单例子来说明,读者就会清楚:把通明界来历较大之人
,想象做一块较厚的钢板,而把通明界来历较小之人,想象做一块
较薄的钢板。这个时候,置通明界来历较大之人于悲惨之地,则如
同把较厚那块钢板打破。这,当然,就需要较大的力道啦!而其较
大的力道,成了反作用,而返回到那通明界来历较小即那块较薄钢
板时,那块较薄钢板,岂非就破得更彻底?是的,就是这样。而就
是因为这样,肇祺时而教有缘见到肇祺的会员们说:当你不晓得对
方的通明界来历时,千万别得罪对方,除非你清楚他是一个坏人。
为甚么坏人就可以?或许读者会这么想。这,理论很简单:如上述
,坏人,绝对不承认有「冥冥之力」其事,则他本人已否定了其通
明界来历了之故,当然,也就不必顾虑到其通明界来历啦!其实,
现象界的任何人,如果他心中还存有「冥冥之力」,则他就绝对不
敢为恶、害人的。遗憾的是:人其心中要能存「冥冥之力」,则其
心中必尚有可能显现良知才行之点。而这又是:其心,尚会显现良
知,则其人,就不会想为恶就为恶。
「光华杂志」78期 1994秋季号
(一九○)
最近,大宇宙,有了三项变化。依时间先后序,则:第一项为:于
地球中国时间公元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日二时二分,根本神诶噜烂
柢的魂的兄弟单位六位,升迁到至中界三十一次元世界去居住。第
二项为:于地球中国时间公元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十九时十九
分,元首神阿嘎遐的魂的兄弟单位六位,升迁到至中界二十九次元
世界去居住。第三项为:于地球中国时间公元一九九四年六月九日
二十二时四十二分,十一位随空灵,定妥其排行如下:⑴库簸喇里
,⑵帕候腊,⑶齁噜铁,⑷力依岣,⑸麻咖利呀,⑹罢夙口,⑺帕
咖噜,⑻斯罢搂,⑼细丕偶,⑽抠噜罢,⑾罢叟腊。
「光华杂志」78期 1994秋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