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陵水县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陵水县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
:服务队是一个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非营利性大学生团体,服务队面向陵水县的所有机构、社区等开展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
第二条 宗旨 :“锻炼自己,回报家乡”,为所有有志于推动陵水发展的学子创造平台。
第三条 1. 服务队接受团县委和县志愿者协会的领导和监督。
2. 服务队使用全国统一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队旗、队徽等标志。
第四条 ,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自愿服务精神,组织陵水籍的大学生从事志愿服务活动。
,共同促进陵水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推动陵水黎族自治县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
第五条  服务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服从团县委和县志愿协会的统一领导,维护服务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服务陵水"的原则,努力创建我县大学生相互交流与学台。
,奉献家乡,服务家乡的良好形象,展示当代大学生甘于奉献、善于创造、勇于创新的精神面貌。
,为陵水县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陵水大学生全面健康地发展。
第七条 ,无私贡献,以实际行动为家乡的建设做出奉献。
,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参加服务活动。
,为建设和发展陵水县和谐的社会环境做榜样。
,推动全县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八条 ,鼓励从家乡走出去的大学生回馈家乡,以其所学来服务家乡,逐步建成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有素质的志愿者服务队。
。
,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简报,进行网站信息发布;
,宣扬陵水大学生志愿服务家乡的优秀品德
,推动陵水县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巩固和完善。
,加强合作,吸取经验,不断推进志愿服务队的建设和完善。
第三章  
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成为队员的基本条件:
。
,凡愿意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承认服务队章程者,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服务队的决议,提出书面入队申请,服务队管理层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志愿服务队正式成员。
、抱负,积极进取,品行端正,自愿为家乡奉献。
第十五条   服务队招募志愿者坚持“自愿、平等”,不以学校和学龄分优劣。
第十六条   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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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服务队的各种资料,接受服务队的培养和训练;
  ,被选举权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