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保费优惠比较表
单位:元
项目
保险标的
保险险种
标准保费合计
综合优惠
比例
交强险
优惠承诺
商业险实缴保费合计
第三者责任险
车辆损失险
全车
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
广州本田
1114
140
车辆依据上年度出险及结案情况,以标准保费为基础上下浮动,最高优惠比例为30%
950
我司承诺交强险优惠比例执行保监发【2007】52号文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
别克君威
1114
140
950
帕萨特
1114
140
950
凯美瑞
1114
140
950
捷达
1114
140
950
桑塔纳
1114
140
950
奥迪
1114
140
950
奥德赛
1239
169
1070
金杯
1239
213
1070
瑞风
1364
268
1140
丰田霸道
1239
5249
169
1070
帕拉丁
1114
140
950
途胜
1114
140
950
别克公务舱
1239
2687
169
1070
赛豹
1114
140
950
赛马
1114
140
950
昊锐
1114
3060
140
950
丰田4700
1239
12998
6480
169
20886
1070
金杯格瑞斯
1239
2477
213
1070
柯斯达中巴
1469
6223
2770
567
11029
1320
合计
23635
3617
20280
注:1、上述保费金额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车型信息、险种及保额,按照新车优惠比例30%进行模拟测算,测算依据的新车购置价与实际承保时新车购置价可能存在差异。
2、投保人投保时,车辆购置价由新车购置价及新车购置附加税两部分组成。商业险折扣数标准为:车辆依据上年度出险及结案情况,以标准保费为基础上下浮动,最高优惠比例为30%,仅新车和车辆行驶证变更登记不满一年的车辆可直接给予30%费率优惠。
3、如遇监管政策或自律公约变动,自相关规定执行之日起签发保单执行新的政策或规定。
采购服务说明
(一)阳光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机构建设状况
我司成立以来,在公司机构建设方面得到黑龙江省保监局的大力扶持,网点铺设迅速,服务网络健全,截止目前已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鸡西、绥化、七台河、伊春、双鸭山、黑河、大兴安岭、鹤岗设立10家三级机构,已设立四级机构46家,哈尔滨地区共有10家营销服务部,服务网络遍布于全省各个角落。。
(二)阳光财险黑龙江省分公司车险经营状况
从05年开业以来,我司严格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大力开拓黑龙江省车险市场,成效显著,2011年截止9月底,,%,同行业排名第6位;,%,同行业排名第4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