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梯采购
招标编号:2014XSZFCG002G
招
标
文
件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四年三月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14XSZFCG002G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内容: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梯采购
4、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2)其它条件包括: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②投标电梯品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35亿元人民币[以2012年公司财务报表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和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备查];③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的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④制造商必须有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需覆盖投标产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tp:///zbtb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27日。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8日13时5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时间:2014年3月28日13时5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公开开标。
11、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12、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13、有关投标的一切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天到上述指定地点办理。
联系人:乐老师          电话:0574-65733022
邮 编: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2014XSZFCG002G
项目名称: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电梯采购
采购数量及要求: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2
招标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
邮编:315700
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丹城丹南路269号) 帐号:39-703001040012500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10%作为预付款(第一期款);
2、双方确认本合同所定设备在供货之前3个月,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30%(第二期款);
3、中标人安排装运并通知甲方20天之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40%(第三期款);
4、安装队进入施工后7天,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第四期款);
5、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14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第五期款);
6、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 质保金在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
交货期限: 根据采购人主体施工要求
交货地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地
5
采购人: 象山县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tp:///zbtb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27日。
7
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
联系人:乐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33022.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