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第四届“铜山区青年创业之星”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场)、街道: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大力弘扬创业精神,进一步推进“跨越铜山·青春起航”,掀起全区青年自主创业新局面,动员广大青年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铜山”贡献青春,共青团铜山区委决定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第四届“铜山区青年创业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内容
“铜山区青年创业之星”是指全区各地、各行各业弘扬新时期创业精神,以各种形式投身创业实践,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社会产生广泛影响的青年个人。此次评选表彰分为本土青年创业、农村青年创业、返乡青年创业、下岗青年创业、科技青年创业、残疾青年创业以及大学生村官创业7个申报类型,根据类型的区别由评选推荐产生先进青年,并最终分别进行表彰。
二、评选申报条件
“铜山区青年创业之星”总的申报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在市场竞争中走出了勤劳致富的成功之路,为实现富民强区,推进“两个率先”作出突出贡献。
3、模范遵守计划生育、土地环保等基本国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贡献。
4、截止2011年5月4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土青年创业:立足镇域,自主创办企业实体2年以上,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2、农村青年创业:立足农村,以种植、养殖或农副产品加工和销售为主业的经济实体,具有明显的经济特色和产业优势。能带头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品种,率先开展技术创新,发展潜力较大,在当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3、返乡青年创业:有过1年以上外出务工的经历,利用所学技术和积累资金返乡兴办民营企业,具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致富回报家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4、下岗青年创业:下岗不失志,主动创新业,创办经营实体2年以上,吸收10名以上下岗或失业人员,在倡导不等不靠、自强自立精神,促进当地再就业工作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5、科技青年创业:以高新技术为特色,实现科技创新创业,或与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技术人员联合开发专利,并以此创办企业实体,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发展高新企业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6、残疾青年创业:身残志坚,自强不息。自主创办生产经营实体2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促进残疾人创业、创新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
7、大学生村官创业:以带民致富、服务农村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在自己创业的领域取得一定的成绩,并对当地村民能够起到一定的带动和帮扶作用。将自己的创业经验与村民交流分享,最终达到共同致富的目标。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此次评选表彰分为统一申报、分类评审、综合评议、表彰宣传四个环节,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统一申报
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推荐。个人申报凡为我区公民均可申报,组织推荐凡为我区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均可推荐。申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