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JTWS-2017-X042
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受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卫生院的委托,就对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卫生院所需电脑、打印机及监控设备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进行报价,并于2017年8月4日下午2:00—2:30时将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送达至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金坛区常胜路文化新村1号),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一、采购项目和编号:
:电脑、打印机及监控设备(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卫生院)
:JTWS-2017-X042
: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卫生院所需电脑、打印机及监控设备1批(详见参数),,超过则为无效标书。
二、投标文件中须具备以下资料: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 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
3. 相关的经销资质;
4. 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电报、电话、邮件、传真形式的投标。
三、中标项目不得转包,发现转包或变相转包,立即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的经销资质复印件、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详细的分项报价表、投标资格声明函、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质量保证书、服务承诺书。如因投标单位未提供以上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投标单位应按本标书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报价,不得手工填写和随意更改。如因自行更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各投标单位须交纳1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于本次招标结束的二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一个月内未来办理退还手续的将不再受理。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在本次招标项目交付采购方使用后,凭采购方出具的相关验收合格证明和我中心的收据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七、相关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视为无效标书。
(1)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标书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印章的;
(3)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询价通知书第五条中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需要加盖红章而未加盖红章的,需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而未签字的;
(5)自行修改或未响应询价通知书的;
(6)投标报价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所述情况不实的;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成交原则:
询价为一次性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预算价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招标结果请在询价截止日2日以后从中国金坛网/的中标结果中查询。得知中标后,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间和签订合同事宜。
十、合同签署:采购合同为三方合同,由中标单位、金坛区直溪镇建昌卫生院和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三方签订,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为鉴证方。
十一、交货地点和日期:根据采购方要求。
十二、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第二年付清。
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电询或书面传真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0519-82882350(电话)、0519-82882350(传真)。
地址:金坛区常胜路文化新村1号
邮政编码:213200
报价接收人:庄女士、于小姐
联系人:庄女士、于小姐
电话: 0519-82882350 传真:0519-82882350
邮箱: yphcglzx@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院长联系电话: **********
2017年8月2日
金坛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采购询价报价单
项目:货物编号:JTWS-2017-X042
项目名称
所投产品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报价(元)
免费质保期
备注
单价
合计
电脑
详见参数
12
台
激光打印机
惠普激光打印机HP P1106
10
台
监控设备
详见参数
1
批
总计(元)
要求
。
、材料费、辅材费、材料正常损耗、加工费、运输费、搬运费、装卸费、安装费、水电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检验试验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各项规费、总承包配合费、应缴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实施阶段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与本项目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