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产税法
房产税
[基本内容]
掌握:
纳税人计税依据
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熟悉:
征税范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
房产税是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将原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而设置的一个税种。于198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
(一)国家和集体所有——经管人
(二)产权出典——承典人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与房屋所在地分离——代管人或使用人
(四)产权纠纷未决——代管人或使用人
(五)无租使用——使用人
第二节征收对象与征税范围
一、征收对象:
房产
房开企业商品房出售前已出租、出借的,照章征税
二、征税范围
(同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的房产
不包括农村
第三节计税依据与税率
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
1、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原值
2、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备
3、房屋改扩建相应增加房产原值
第三节计税依据与税率
4、房屋附属配套设施
(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无论是否单独记账,均并入房产原值
(2)更换的价值计如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价值;易损坏经常更新的,更新后不再计入原值
5、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
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自营的从价计征;出租的从租计征
第三节计税依据与税率
注意:
(1)投资联营取得固定收入从租计征
(2)融资租赁从价计征
(二)从租计征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包括:货币、实物收入
劳务抵租的,按同类房产租金水平计征
申报不实的核定计征
第三节计税依据与税率
二、房产税的税率
(1)从价计征的——%
(2)从租计征的——12%
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4%
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二、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