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威奥特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BEIJING WAYOUT TECHNOLOGY CO., LTD.
文件编号:威奥特人字[2003]第1号
手机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使用,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望各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各级员工手机通讯费报销标准(元/人/月):
编号
职位
话费标准
A
公司领导层
A1
总经理(CEO)、
常务副总经理(COO)、
实报实销
A2
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CFO)
1000
B
各一级部总监级
市场总监、技术总监、
运营总监、财务总监等
600
C
部门领导层
C1
项目总监、
市场类部门经理
600
C2
总经理助理、分公司经理、
商务部经理
500
C3
其它非市场类部门正副经理
400
D
分支机构非市场类部门经理
D1
分支机构工程部经理
500
D2
分支机构其它部门经理
300
E
高级行业经理、大区经理、
600
F
行业经理、区域经理、产品经理、
分支机构市场类部门经理
500
G
高级客户经理、工程监理工程师
400
H
客户经理、研发项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
高级技术经理、工程方案工程师
300
I
研发项目Team Leader、客户服务代表、商务部助理、市场类部门助理、总经理秘书、售前工程师、售后支持工程师、司机
200
J
其它部门助理(主管,专员)、行政助理、
行政秘书、会计、出纳、
(软/硬件)研发工程师、网管工程师
100
注:以上表格中“市场类部门”特指:业务拓展部、销售部、市场部
其他员工在工作期间可使用公司座机电话,公司不负责报销手机话费。
经总经理特殊批准,特定人员可提高报销标准,但必须总经理签字在财务部备案。
四、员工通讯费每月报销一次,报销程序按照财务部相关规定执行。如有超支,由部门主管根据部门预算处理,报主管副总审批,但公司负担一般不超过50%。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公司2002年《通讯费用管理规定》一文即行废止。
北京威奥特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二○○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