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南岸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doc

格式:doc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南岸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doc

上传人:744361651 2015/3/2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南岸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岸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
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
协议书
(样本)
甲方
乙方
责任部门
南岸区民政局
开发建设单位名称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责任街镇
项目名称及
开发建设时间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开发面积及户数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渝府发[2005]86号文件和《南岸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实施细则》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实施建设项目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以下简称社区用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在本建设项目中,按照标准应无偿提供个社区共平方米社区用房;
○乙方无偿提供单个社区用房超过500平方米,乙方承诺按上述面积提供;
○乙方无偿提供单个社区用房不足500平方米,乙方同意提供500平方米以上社区用房,超出平方米部分,甲方同意按照区发改委核定的建设成本价据实购买。
二、乙方承诺无偿提供的社区用房具体位置为幢楼号(见附图)。
三、项目竣工后,经甲方验收无误后,由所在街镇接管使用。
四、乙方承诺及时办理社区用房房地产权证。
五、乙方本建设项目总量不足以组建一个社区居委会,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区发改委核定的建设成本价向区资产公司缴纳社区用房平方米的建设成本价款。
六、甲方应根据乙方工程进度及时做好社区用房的跟踪和验收工作,主动为开发建设单位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七、项目竣工后,如乙方不能如约提供社区用房,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支付同类商业房屋销售最高价的四倍违约金。违约金由区资产公司收取专户专款用于社区用房建设。
八、其他约定: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
南岸区民政局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开发建设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审核单位:南岸区人民政府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