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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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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条件、.doc

上传人:373116296 2017/9/25 文件大小:4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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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金堂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
项目编号: 受理时间:
建设
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建设地址
用地面积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总建筑面积(㎡)
地上:
建筑高度
(m)
地下:
建筑层数
地上:
停车数量
地下:
容积率
建筑密度
(%)
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需报送的资料清单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份
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份
用地红线图(1:500或1:1000)
(2)份
用地红线界址点测绘成果
(1)份
投资管理部门的核准批文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1)份
符合规划要求的总平面图及方案图
(1)份
已办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1)份
注意事项:
一、凡属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5、利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进行改建、扩建或者重建的。
二、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权利人同意。
三、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无规划设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同时向城乡规划局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四、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图纸类资料应按A4纸规格折叠规范。
五、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出具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出具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非经营性用地:出具县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复印件)。
六、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由于填写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注意事项,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