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黑色金属冶炼及制品制造业审核作业指导书
目的和范围
本文件适用欲指导中心OSHMS审核员进行:黑色金属冶炼及制品制造业“专业的现场审核及审核组专业培训。组织申请OSHMS认证实施审核的活动。
专业代码
:黑色金属冶炼及制品制造业
主要流程、危害及其控制措施
(以炼铁、炼钢及钢材轧制为例)
主要过程(见附图)
主要危害及其控制措施:
1)各段主要危害因素:
i)高炉、转炉炉体热辐射、各阶段高温作业环境引发员工中暑(热射病、热痉挛);
ii)高炉出铁时,铁水或熔渣飞溅引发人员烧伤,铁水、熔渣遇水爆炸导致人员受伤害;
iii)转炉吹炼过程的钢水喷溅,造成人员伤害;
iv)异常情况下的跑铁水、钢水和熔渣,可能出现人员伤亡和设备的严重损失;
v)连铸浇注时,钢水飞溅引发人员烧伤,钢水遇水易爆炸导致人员受伤害;
vi)煤气泄露引发人员中毒,以及煤气泄露可能引发的火灾、爆炸;
vii)上料、配料操作,以及出铁口通风不良,烟尘、粉尘易造成员工尘肺(煤工肺、金属肺等);
viii)焦炉粉尘吸入人体引发操作者肺癌;
ix)设备运行中的强烈噪音(如轧机)引起职业性耳聋;
x)冷轧酸洗时,酸洗液(盐酸或硫酸)可能引起对人的化学灼伤;
xi)设备的意外事故(如料车、起重设备钢绳断裂),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全以及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不当造成机械伤害、物理、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2)其他
i)运输过程:厂内铁路运输、矿石运输过程中的车辆伤害;
ii)设备运行中水压降低或停水可能造成冷却器件爆炸;
iii)休风、送风、停风及煤气系统动火施工时可能引发煤气爆炸;
iv)长期休风期间,冷却设备漏水产生水煤气爆炸;
v)炉顶火熄灭后再行点火时,炉顶、风口易爆炸、伤人;
3、常用设备、设施:
炼铁
高炉本体(以有效容积区分:小型高炉一般为300立方米以下,中型高炉为300~1000立方米,大型高炉为1000~3000立方米,巨型、高炉为3000立方米以上);
上料系统(带式上料机、料车上料机);
送风系统(高炉鼓风机、热风炉及阀类、高炉喷吹设备);
高炉料仓和布料系统(布料器无料钟炉顶或有料钟炉顶);
炉前渣铁处理系统(开铁口机、泥炮、堵渣口机、铁水车、渣罐车等);
制粉除尘系统(制煤粉设备、喷吹装置);
煤气除尘系统(除尘装置、脱泥脱水设备、煤气透平发电设备);
水系统(泵站、阀组、冷却器)。
炼钢
氧气顶吹转炉:包括转炉炉体及其支撑装置、转炉倾动机构、吹氧装置、炉
气净化及回收装置。
电炉:包括炉体及炉盖、炉体倾动机构和回转机构、电极装置、炉顶装料系
统。
铁水预处理:喷粉装置或机械搅拌装置、除尘设备、扒渣机。
炉外精炼设备:钢包、吹氧装置、真空系统、合金加料装置、吹氩装置和取样测量装置等。
连铸系统:中间包及钢包回转台、结晶器及其振动设备、二次冷却支承导向装置、拉坯矫直机、切割设备。
轧制
加热设备(步进式加热炉、隧道式加热炉、滑轨式加热炉等);
各类轧机设备(开坯机、型钢轧机、热轧板带轧机、冷轧板带机、热轧无逢钢管轧机);
剪切设备(平行刀片剪切机、斜刀片剪切机、园盘式剪切机、飞剪、热锯机等);
矫正设备(辊式矫正机、拉伸弯曲矫正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