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上班时间:8:30——18:00;(周一至周五期间倒休一天)。
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3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旷工半天者,视为旷工1天,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
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
每月累计旷工5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
每月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含10天),予以辞退。
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 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每周提前排好下周的公休计划及休息日的工作安排,并通知负责人。
有事需要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负责人并且安排好工作。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龙津源汽车用品商行
20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