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规范质量与环境记录的管理,对已完成的质量与环境管理活动提供客观依据,证实质量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符合规定要求,满足可追溯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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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程序适用于才产品形成全过程的质量体系运行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各类记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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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2/
ISO14001/
《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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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负责公司级记录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体系运行形成的记录管理。
行政部负责检查鉴定各部门记录的管理。
各责任部门负责记录的分类、编目、登记、建档、立卡、查阅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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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式设计记录使用记录管理和查阅记录处理
记录产生
在检验鉴定过程与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要做好作为客观证据的各种记录。
记录的表式应统一设计,保证质量,由行政部确认。公司重大事件或投诉原始记录表式,由行政部负责设计。各部门原始记录表式由相关部门设计,行政部确认。行政部制作的“记录一览表”、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编号,各部门制作的“记录一览表”由相关部门负责统一编号,编号办法见《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记录文件的内容应满足检验鉴定质量与环境管理控制要求、质量体系要素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控制要求。
记录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用硬拷贝、电子媒体等。
记录使用要求
对体系文件中要求使用的记录,有关人员必须按要求使用相应的记录文件。
填写记录的人员应及时按记录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保证记录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填写记录应字迹工整、图文清晰、签字、日期等手续完备。
记录管理
记录分公司级记录及部门记录两类,公司级记录由行政部管理,部门记录由责任部门管理。
各责任部门在每月底按类别收集整理记录,按要求整理归档,归档后由专人保管。
记录的保管应作好标识、编目,必要时建立登记台帐。
记录应保存在专用柜、架中,分类贮存,以便于查阅、利用。
记录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采取防火、防蛀、防潮措施、防止损坏,保证记录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