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7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7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我市认真开展自治区第十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对开展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专题安排,认真组织落实,较好地开展了此项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我委接到通知后,及时制订了务实、可行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入手,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干部法律知识定期培训制度》、《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五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配套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二、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继续坚持和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全市县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为了及时检验专业法的学习情况,结合开展每月一法宣传教育活动,我委组织了一次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四部法律、法规为内容的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合格率100%以上;积极组织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举办的乌鲁木齐市五五普法宣传日活动,制作了《价格法》宣传版报、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广泛宣传《价格法》;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我委积极筹备5月1日《价格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我市两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规定,在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秩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三、学以致用,普治并举。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和谐、稳定、发展的主题,大力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为基本教材,不断增强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根据《乌鲁木齐市2017年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工作计划》,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价格服务进学校、价格服务进医院、价格服务进景区、价格服务进企业、价格服务进重点工程活动,宣传教育月期间,重点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重点工程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好价格服务进重点工程活动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上的统一部署,继续认真做好惠农收费和农资价格、全市春季重点中学教育收费、托幼园收费和全市金融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做好了主要商品价格调价备案工作和调价备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了市场供应,保障了市场基本稳定。
【2017年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总结2】
2017年是七五普法的进步之年,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青山、和谐青山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率,根据县依法治县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组金法宣办13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四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