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沈阳电业局电气安装公司质量/安全体系程序文件
程序文件编号
版次/修改状态:1/0
Q/SP-0011-2003
页数:共1页
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发布日期: 2003年 6月 9日编制:殷建山
实施日期: 2003年 6月 10日审核:王阿强
受控状态: 批准:李尚久
分发号:
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生产过程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保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在使用中受控并得以保持,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施工单位
3. 职责
安全监察保卫处负责获取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并确认其适用性,并追踪、及时更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
、法规、标准,文本下发到各施工生产单位。
4. 工作程序
收集渠道
a) 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规定从网络、图书标准新书目录、报刊、专业书籍及上级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等渠道收集。
b) 地方安全法规从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部门、消防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工会等渠道收集。
c) 国际间有关安全法规、条约从国际互联网、有关咨询机构等渠道收集。
确认适用性
a).安全监察保卫处根据公司的特点对安全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识别,并确认其适用性。
b).安全监察保卫处将经确认的《适用安全法律法规目录》和《适用安全技术标准目录》定期向有关单位公布,并将其中的具体要求、内容传达至相关单位。
c).当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需要更新时,应及时重新确认。
d).安全保卫监察处应随时收集并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法规适用性的清理评审工作。
e).安全员收集的安全信息、通报、快报,并传递信息至公司安全保卫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