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
 
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超过10项时,需要缴纳申请附加费,金额以超出页数或者项数计算。
 
优先权要求费的费用金额以要求优先权的项数计算。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申请费
900
500
500
文件印刷费
50
 
 
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
从第301页起每页
50
100
50
100
50
100
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
150
150
150
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80
80
 
 
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的,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人民币:元)
发明
审查费
2500
 
 
申请人对专利局的驳回决定不服提出复审的,应提交复审请求书,并缴纳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复审费
1000
300
300
 
 
著录事项变更费、实用新型检索报告费、中止程序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上述请求视为未提出。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
 
200
50
 
200
50
 
200
50
中止程序请求费
600
600
600
无效宣告请求费
3000
1500
1500
强制许可请求费
300
200
 
强制许可使用费
300
300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请求恢复权利的,应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缴纳费用。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其权利将不予恢复。
 
(人民币:元)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恢复费
1000
1000
1000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两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将不同意延长。
 
(人民币:元)
第一次延长期每月
再次延长期每月
延长期限请求费
300
2000
 
 
当事人对多缴、重缴、错缴的专利费用,可以自缴费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退款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