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三五”贫困村村庄整治工作规划
市扶贫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扶持贫困村工作的通知》后,已陆续收到你们报来的各种数据资料,经审核,附件5:20**-2020年度“十三五”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表大多数所报年度扶贫项目不符合要求:
1、编制本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20**-2020年)。请参考附件:XX市XX乡奔驰村(20**—2020年)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的文本进行编写。
2、每年每村只能填报一个小组的村庄整治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控制在50万元之内,其中中央、省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
3、规划项目建设内容仅限:一是村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村组公路、便道、联户路、桥涵、码头及村组排污管道等;二是村组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垃圾、污泥清理;农户饮用水或自来水改造;农户卫生厕改造;牲畜改栏及饮水池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村组有线电视、宽带、沼气、太阳能等设施建设;必要的绿化美化工程等。
4、规划项目的选定原则:
一是坚持贫困优先、合理选择原则。按照规划前期调研的排序情况,优先实施基础设施状况最差村组的整治建设项目,并依次安排在20**—2020年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二是坚持经济实用、量入为出原则。“十三五”期间,我市扶贫资金投入贫困村村庄整治的强度与20**年基本持平,维持在每个村组20万元左右,加上整合的新农村建设资金、行业资金、定点帮扶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其总量仍然十分有限,因此《规划》项目的选择切忌华而不实的
“大而全”,投入不经济、群众不实用的广场、喷泉、门楼、雕塑、假山、石刻等等,不得列入《规划》。
三是坚持群众主体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其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