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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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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653072647 2017/10/1 文件大小: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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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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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和决策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资管办”)是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配套法规;负责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和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或编制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配套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实行审查备案;负责受理专家入库申请、评标专家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评标专家入库和清出名单;负责开标、评标会的现场监管工作;负责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市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受理并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有关投诉,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机关处理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招标投标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主体的诚信管理工作;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服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核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技术改造工程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经济和信息化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监督本行业招标投标活动,核准本行业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入库和清出名单,依法查处监督项目的违法行为,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主体的诚信管理工作。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各区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依法设立且符合标准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统称为“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内进行。其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各行政区设立分中心,市级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区级及以下投资占主导地位的项目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各区设立的分中心或者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其他投资项目可自行选择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在各区设立的分中心或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
公共资源交易机构负责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场所、信息及咨询服务;提供交易全过程的见证服务;收集、保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为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应规范内部管理和服务流程,统一交易服务标准,统一发布各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评标结果、中标结果等信息,统一利用评标专家资源。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区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资管办依照项目归口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本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分拆、肢解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八条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的相关规定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资管办)指导,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推动相关平台建设。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