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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国教育改革方案
文/常超(2007年9月)
本人将通过在企业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及治理经验,就中国教育之改革予以空谈。
 
一、战略
关于教育投资
(一)依据国家财政、国家人口,以及国家教育体制现状,进行教育投资。
1、各教育阶段内,由国家财政统一支出(可学国家军队系统);超出的,由地方财政支出。
(1)幼儿园、小学、初中,一切费用,由国家财政统一支出。
(2)高中,除生活费外,一切费用,由国家财政统一支出。
(3)一类本科,除住校费和生活费外,一切费用,由国家财政统一支出。
(4)二类本科,除住校费和生活费外,只收取学杂费;
(5)专科,除住校费、生活费和学杂费外,只收取学费50%;
(6)职业技术学校,除住校费和生活费外,一切费用,由国家财政统一支出;
(7)职业技术学院,正常收费。
2、其他一切费用(如报考费、试卷费、证照费、培训费等),学校不准收取,由地方财政支出。
3、教育建制经费(如建校、师资、课题等),由国家财政统一支出;超出的,由地方财政支出。
4、投资经费由国家平均分配,现有超过,停止国家再投资,可由地方投资,以教育投资公平。
5、学生参加社会办学教育,国家财政不予补贴;足余的,留给当地教育局管理。
(二)依据教育投资,对国家教育专项财政进行系统调整。
1、国家教育部设专项财政司统管全国教育投资管理,国家财政部对其指导和协调(审核),国家审计署负责教育投资监控。
2、国家教育投资经费不由地方财政管制。
3、县/市级教育局(可学国家公安系统)对县教育负责,不受县领导,由省厅直接领导。
4、凡需收取学生其他费用的,必须家长听证;学生无记名***(可学国外工会系统)。
5、地方超出支出的,不许追加学生费用或摊派;地方人大评议,以及社会听证、物价系统审核、上级财政建议、上级教育系统复核,省级批准。
6、凡挪用或收取费用的,一律取消教师或公务员资格,并追究上级审查责任;按职务犯罪或渎职处理。
(三)教育投资经费来源
1、可降低个人所得税基准,提高个人所得税标准。
(1)降低基准,因为个人责任转移国家责任,因此个人责任应当一定宏观上体现;
(2)让受益国家教育、个人价值体现的个人为国家教育反雏。
(3)让富足的个人为国家教育贡献;同时减少贫富差距。
注:以下策略均宏观经济控制之用意。
 
2、可提高娱乐行业、广告行业、地产行业,以及其他内耗经济型企业之税收。
3、可降低银行存息。
4、家庭置业超过2处或家庭人均超过20平方基础上,可提高置业税。
5、可设置遗产税。
6、可提高不可再生能源税收。
7、可提高日常消费品税收(如食盐、烟草、白酒等)。
8、可提高高档消费品税收(、进口电子数码产品、进口烟酒等税收)。
9、可裁军50万,降低国家财政支出。
 
二、战术
关于教育体系
(一)教育建设
1、国家基础教育(幼儿、小、初、高)以国家承担为主和社会承担为辅。
(1)国家鼓励社会基础教育办学;
(2)不允许社会开办贵族性质学校。
2、国家高等教育由国家统一承担。
(1)一类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由国家统一建制。
(2)二类本科和专科教育由国家部门或地方(如国防、公安、外国语、师范等)统一建制。
(3)国家不允许社会高等教育办学;鼓励社会参与课题和后勤投资。
3、国家职业教育可由社会办学;职业认证由行业协会和国家人力资源部承担。
(1)国家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由国家部门统一建制。
(2)国家职业教育以国家部门或地方建制为主;社会办学为辅。
(3)国家鼓励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办学(如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等)。
(4)有关职工大学、电大、夜大、网络学院等归并职业教育类。
(5)可采用校企联合形式。
4、社会办学费用管理
(1)有关社会办学费用,不得超出国家教育投资100%;
(2)凡追加收取学生费用,处以收取费用10倍处罚。
(二)学校建设
1、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完全制),1镇/区建3(以下数字具体依据实际情况)。
2、专科,1市3。
3、二类本科,1省5。
4、一类本科,1省1-3(如211工程类大学)。
5、中等职业教育,1市3。
6、高等职业教育,1省5。
7、社会职业教育办学,不限。
(三)学校设置
1、一本类大学,可开设如工科、理科、文科类专业,不允许开设特殊类、艺术类专业;
2、二本类大学,只可开设如工科或理科类单一性质系列专业;
3、专科、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只可开设专业类系列专业;
4、高等教育,同1性质,如师范类,省内不允许建2;
(1)省内二本类大学同性质不设2;
(2)省内高等职业教育不设2;
5、市内中